- 职工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当在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持终止或者解除关系人员的名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参加社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失业保险窗口备案,同时办理档案转移。
- 失业人员档案转移至所属区后,失业人员自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携带以下证明,到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失业保险窗口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登记手续,并按规定参加职业培训。
- 《就业登记证》;
-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原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 本人照片。
- 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为申领者办理有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凭《就业登记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失业保险待遇凭单,每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到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登记。缴费单位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应当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 营业执照、批准单位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 缴费单位劳动工资月报表;
- 缴费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予以登记。
-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
-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
-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 失业保险金;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单位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补充
失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规定:
失业保险待遇: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提示
失业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次月起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