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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小说
2011-12-03 09:29:26   来源:   点击:

    「大河小说」译自法语roman-fleuve,意指「连续性的长篇小说」或是「系列小说」。一部「大河小说」通常会分成很多卷册,每一卷册也都能自成一体,内容主要描绘一个中心人物、社群、民族或者家族生活的某一段历史时期之种种发展,如巴尔札克(Honore Balzoc)的《人间喜剧》、左拉(Emile Zola)的《鲁贡玛卡家族》、罗曼罗兰(Romain Rolland)的《约翰?克利斯朵夫》、以及普鲁斯特(Marcel Proust)的《追忆逝水年华》,都是法国着名的大河小说。

    在台湾,「大河小说」这个词首度出现於1966年叶石涛发表於《台湾文艺》的〈锺肇政论〉,自此「大河小说」就约定俗成的指涉了某些特定的文本,如锺肇政的《浊流三部曲》、《台湾人三部曲》、李乔的《寒夜三部曲》以及东方白的《浪淘沙》,都被视为台湾「大河小说」代表之作;叶石涛在该文中虽未针对「大河小说」这个名词进行详细的定义,但他仍概约性的提出「凡是够称得上为『大河小说』的长篇小说必须以整个人类的命运为其小说的观点」的看法。

    另外,陈芳明认为,在台湾文学史中,这些被称为「大河小说」的文本具有三个特徵:首先,这类小说具备浓厚的历史意识,并且横跨不同的历史阶段;再者,这类小说牵涉到家族与国族的兴衰;第三,对於作品所描绘的历史背景与社会现实具有同情与批判的精神。值得注意的是,杨照在论及台湾的「大河小说」时,关照到了台湾「大河小说」的发生背景以及该文类所具有的特殊意涵,他指出:「『大河小说』这个名词、说法,过去基本上是流传於处於边缘地位的本土文学论述里」,因此这个词也就带着个特殊历史意义,亦即「大河小说所要刻画、建构的历史叙述,是相对於中国史,外於中国史的台湾历史」。

    杨照的说法,突显了台湾的「大河小说」介入台湾历史建构的动能与企图,台湾的「大河小说」试图以讲述台湾人的生命经验,拆解当时中国中心的历史大叙述,让在主流历史叙述中缺席的台湾与台湾人能够重新被看见与认识,并引领读者更贴近台湾的历史现实。综合上述所言,台湾的「大河小说」具有几个基本的特徵:首先是能够反映人类的命运以及社会历史的整体;再者这些作品对历史与社会具有同情与批判的精神;除此之外,这些作品关注的焦点乃是台湾历史,并且这些作品具有历史的教育意义。

    中文关键字: 台湾历史 , 李乔 , 锺肇政 , 东方白

    参考资料

    1. *陈芳明。2002。《後殖民台湾:文学史论及其周边》。「麦田人文」51。台北:麦田。
    2. *叶石涛。1979。《台湾乡土作家论集》。「远景丛刊」114。台北:远景。
    3. *杨照。1995。《文学、社会与历史想像:战後文学史散论》。「当代观典」5。台北:联合文学。
    4. *傅素春。2004。〈台湾大河小说的时空结构与历史叙事:以锺肇政「高山组曲」为主要讨论对象〉。收於《「文本的世界:叙事如何形成历史」国际研讨会》。台中:国立中兴大学历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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