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为女朋友室友半夜冒雨摘荷花溺亡,父母:他从小怕水怎会?

2020-07-17 08:46:00 作者: 大学生为女朋

据封面新闻7月16日报道,此前,四川一名为女友室友摘荷花溺亡的大学生的父亲说,孩子的性格阳光开朗,但从小就怕水。据悉,溺亡的大学生汪某邑今年19岁,此前,汪某邑的家属表示校方应为其溺亡承担一定的责任。


女友生气后,为女友的室友下湖摘荷花

汪某邑的母亲表示,汪某邑是2019年9月入学,就读于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眉山校区,7月10日晚上21时许在学校人工湖溺亡,于次日上午11时左右被附近散步的两名同学发现。当时湖边上有鞋子、手机、雨伞、钥匙等等个人物品。

7月11上午12时35分,当地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赶往现场调查。在调取监控视频查看,对其社交聊天记录进行分析,以及对尸表进行检验后,警方表示,溺亡学生汪某邑是为进入湖中摘荷花意外死亡。


摘荷花是为女友的室友

据悉,事发当天下午18时许,汪某邑的与其同校的女友王某发消息告知他要与室友聚餐。20时许,王某用餐结束但外面下起了雨。

她想打车回去但没有打到,便发消息让汪某邑拿伞接她,汪某邑拒绝了,两人因此发生矛盾。

随后王某与同行室友再次打车,于20时50分左右到达学校。下车后王某在学校大门附近的校内道路上遇到了在此等候的汪某邑。

王某因对汪某邑拒绝接她一事感到生气,就没有理会汪某邑直接返回了寝室。

21时10分左右,汪某邑给女友王某发消息,他拍摄了学校人工湖湖景发送给女友,并让她向人工湖方向看,他说要去人工湖为王某的室友聂某摘荷花。


而他之所以为聂某摘荷花,是因为今年6月中旬三人一共经过人工湖时,湖里的荷花开得很漂亮,聂某随口说了一句谁愿意帮她摘一朵。

王某看到消息后从寝室阳台向人工湖方向张望,但均没有看到汪某邑的身影,此后她向汪某邑发送多条消息并拨打电话,但均没有收到回复,直到次日得知汪某邑意外溺亡。


父母:孩子彻夜未归学校未通知,学校应担责

据悉,办理此案的眉山市***东坡分局做出事件性质认定,是意外溺水身亡。

汪某邑已年满19岁,已经是成年人。他因为自己的过失行为导致死亡,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汪某邑的父母则认为,校方应承担部分责任。事发后,汪某邑的父母来到学校处理后事,他们表示难以接受儿子的突然离世。

据汪某邑的母亲说介绍,汪某邑是该校2019级某专业13班的副班长。是个有才华、有能力、性格也阳光开朗孩子。

汪爸爸也附和,在他们眼里儿子汪某邑是很阳光的,对于汪某邑只身下湖摘荷花他表示难理解,"他从小就怕水。"


汪爸爸说,事后他从校方了解到,儿子是7月10日晚上8时左右离开学生宿舍的,离开之后就一直没有返回宿舍,直到次日11时左右被湖边散步的学生发现后报警。


期间家属并未接到校方通知说孩子不见了。事发后学校通过排查才发现,汪某邑整晚没有回到宿舍休息。


对于儿子溺亡的人工湖,汪爸爸说到"有老师说那个湖水最深处有3米。"他在现场看到湖区周边的地势是坡地,湖边有些地方没有围栏等安全设施,也没有看到安全警示牌。

汪爸爸一家人认为,学校在监管方面存在失职,如今孩子在学校发生意外,校方理应提做出一定的赔偿。

情侣之间发生小的摩擦是正常现象,但如何化解矛盾需要选择合理的方式,成年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私自下湖中摘荷花显然是危险的行为,切不可拿自己生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