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大举减持阿里股票,黄峥卸任拼多多CEO,真的是退居二线么?

2020-07-17 11:02:10 作者: 马云大举减持

大佬们都要退隐了吗?

最近股市持续走好,互联网企业的股价更是不断走高,但有消息称,自去年11月阿里在港股上市至今年7月2日,马云持有的阿里股份减少超2.3亿股,持股比例首次降至不足5%。前有卸任阿里董事长,后又减持阿里股票,难道真的要做个隐居江湖的“风清扬”?


不止马云,拼多多黄峥也在减持拼多多公司股票,股份比例从2020年4月的43.3%降至29.4%,相应的,投票权也从88.4%降至80.7%。除此之外,7月1日,黄峥发布致员工信,宣布卸任拼多多CEO,由公司原CTO陈磊接任。年仅40岁的黄峥年纪轻轻就要开启“半隐生涯”?


两位大佬的举动貌似都是退居二线,但事实上果真如此么?这里需要介绍两个企业的合伙人制度来分析上述行为背后的深层逻辑。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

阿里是最先启用合伙人制度的互联网企业,其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阿里核心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2005年雅虎以10亿美元加雅虎中国资产的代价,换取了阿里39%的股权,之后马云及创始团队便一直处于控制权的隐患中——2011年马云将支付宝从阿里旗下装入自己的公司引发争议,2012年与雅虎谈判赎回股份,2013年拟港股上市实行AB股……马云一系列的行为都是为了挽回当年“卖身”的错误。


直至阿里创建了独立无二的合伙人制度,才将马云及创始团队对阿里的控制权牢牢掌握在手中。毕竟,马云及创始团队所持股权仅有10%左右,哪怕AB股制度,一股可获得20个**权,马云的**权比例也只有62.99%,控制权依然很弱,可是通过合伙人制度,马云就可轻易地实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阿里通过设置合伙人,并通过公司章程保障合伙人提名董事的制度,控制公司管理层从而掌握公司控制权。该制度的核心逻辑详细解读可回顾往期文章【蒋凡被除名?阿里合伙人背后的控制权和激励设计究竟几何?】


阿里合伙人又分为永久和非永久合伙人,前者只有马云和蔡崇信,永久合伙人的合伙人资格将一直存续,除非自己选择退休、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被除名。因此,马云减持阿里股票,乃至于卸任董事长职务,都不会影响马云通过合伙人制度实现对阿里的控制权。换句话说,马云的永久合伙人身份一日尚存,他就可以影响公司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牢牢控制公司。


拼多多的合伙人制度

不同于阿里,拼多多在上市之初就设置了AB股权结构,A股每股有1个投票权,而B股每股有10个投票权。比如拼多多的股东腾讯持股17.8%,但只有0.8%的投票权。此次黄峥持有拼多多股份虽然由原本的43.3%降低至29.4%,但同样由于AB股制度,黄峥本人仍然有80.7%的投票权,依然牢牢掌控拼多多的控制权。



黄峥在致员工信中同时表明,其拟减持的股票中,划出部分(约3.71亿)拼多多普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数的7.74%)给到拼多多合伙人集体。拼多多作为互联网的企业,也借鉴阿里采用了合伙人制度。


拼多多合伙人的进入及退出:

1.合伙人的基本条件:人品、价值观、业绩等方面应满足要求,且继续为公司工作至满5年。

2.合伙人的进入:由现合伙人提出名单,经合伙人***审核同意后,作为正式候选人参选,由全体合伙人进行投票选举,获得75%以上票数的候选人当选增新合伙人。

3.合伙人的退出:如合伙人***认为合伙人不符合标准,可由合伙人***提名,经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后,对合伙人进行除名。

4.合伙人可自行退出。

5.除永久合伙人外,其他合伙人到60岁或离职后不再担任合伙人。

6.符合一定年龄和服务的人要求退休的,由合伙***指定为荣誉合伙人。荣誉合伙人不得担任合伙人,但有权从奖金池的递延部分获得分配。


拼多多合伙人的权力:

1.直接决定谁任执行董事。

2.提名和推荐首席执行官,并由董事会任命。

3.提名新增的合伙人候选人。

4.投票选举新增或退出的合伙人。

5.修改合伙人制度的,须经75%的合伙人同意。


由此可见,拼多多的合伙人机制虽然与阿里的相类似,但是目的却不同,拼多多并无保障创始人控制权的需求,因为AB股已经完全能够满足。更多的,拼多多拟通过该制度真正激励到那些为公司做出杰出贡献的核心人才,赋予他们权力和荣誉感,以及对公司文化和自我身份的认同。


“拼多多这次调整应该说是一个正常现象。”产业时评人张书乐表示,随着拼多多的体量越做越大,其也希望更多去做一些结构性的调整,包括战略方向、人员架构等。


业内普遍认为,拼多多此举正是互联网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结果,几个月前字节跳动也进行了类似的组织调整。比尔盖茨也在很早之前就退居二线,成为微软的架构师。互联网公司创始人的这番类似举动不过是在保有控制权的前提下,从执行层面退居二线,更多地在完善公司战略和治理结构方面进行优化,更多地将管理公司的机会让渡给新人


总结
综上,合伙人制度已成为了诸多互联网公司的标配,但其实施初衷却不尽相同,总的来说,合伙人制度能实现以下几方面的目的:


第一,保障创始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

譬如阿里,无论股权层面如何风云变幻,但只要合伙人制度一日不变,马云的控制权就不会受到丝毫影响。


第二,吸引和留住核心骨干人才

合伙人制度也是广义的股权激励中的一种,当今已是人力资本时代,人的重要性超越以往任何时代,尤其是互联网企业对优秀人才更是极度倚重。公司通过设置较高的进入门槛,获得志同道合且对公司贡献非凡的人才进入合伙人机制中,将能发挥巨大的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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