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旗下:信托、证券、期货等多家金融机构被托管!

2020-07-19 09:50:26 作者: 【重磅】**

导读:(中信信托托管)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托管)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

(上海信托圈)

银保监会7月17日消息,鉴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触发接管条件,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银保监会决定对上述六家机构实施接管

接管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可依法适当延长。从接管之日起,被接管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停止履行职责,相关职能全部由接管组承担。接管组行使被接管机构经营管理权,接管组组长行使被接管机构法定代表人职责。

接管组依据相关法律委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组建六个托管组。

按照托管协议分别托管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易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信托托管)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交银国际信托托管)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



上海信托圈内人士表示,其实这是个好事情,监管层委托大型国有行业头部的保险、信托公司来托管,这是对行业对投资人负责任的态度,表明监管层也希望行业能够向好的一个方向发展。可以参照:原安邦保险后被托管后更名-大**险集团,目前发展事态也很良好。

延伸阅读:

***对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实行接管

鉴于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国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期货)隐瞒实际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第八条和第六十二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对新时代证券、国盛证券国盛期货依法实行接管。

根据法规规定,***分别组织成立了相应公司接管组,自接管之日起行使被接管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同时***分别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成立相应公司托管组,托管组在接管组指导下按照托管协议开展工作。

接管后,三家公司正常经营,客户交易不受影响,资金转入转出等均正常进行。接管组及托管组将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公司稳定经营,依法维护证券期货市场投资者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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