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著名的两大改革之一-北宋煕宁变法

2020-07-18 05:35:58 作者: 中国最著名的

北宋自真宗后期以来已经显露衰败的迹象,后经刘太后擅权,使得衰败之气已成,后虽有“庆历新政”但在改革之初却已经夭折,到神宗即位之时,冗官、冗兵、冗费有增无减,正如苏辙所言“已益之兵,遂不复汰,加以宗子蕃衍,充牣宫邸;官吏冗积,员溢于位”,财政连年亏空据记载“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财政亏空达一千五百七十二万”虽然英宗也有”慨然救弊之意”但是却英年早逝。

宋英宗,治平四年(公元1063年)驾崩,年仅二十岁的长子赵顼即位是为宋神宗,神宗即位之后“忿流弊之委积,闵财力之伤耗,览政之初,为强兵富国之计”

神宗在即位之前,因韩维的原因,而知王安石之才,即位之初就想启用王安石辅佐他实现“富国强兵之计”,但是因为王安石送母归葬,而没有马上召见,煕宁元年四月(1068年)神宗终于见到仰慕已久的王安石,君臣二人“越次入对”,随即王安石进奏了《本朝无事礼子》解答了神宗关于怎样富国强兵的疑问。

煕宁二年二月拜王安石参知政事,开启了变法的序幕,王安石深知改革会遭受来自既得利益者的强烈反对,因此提出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的思想,积极推进改革。

煕宁二年七月,变法开始,其变法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十条:

一、均输法:“均输法者,以发运之职改为均输,假以钱货,凡上供之物,皆得徙贵就贱,用近易远,预知在京仓库所当办者,得以便宜蓄买”。“均输法”要达到的目的是“去重敛,宽农民,庶几国用可足,民财不匮”,均输法现在最富的荆湖南、北,江南东、西,浙江,淮南先期实行。经过一年的实施取得相当大的成绩,并受到神宗的褒奖。

二、青苗法:”青苗法者,以常平籴本作青苗钱,散与人户,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敛。”。“青苗法”要达到的目的是在民户青黄不接之时,由政府借种给农民,农民并在收获以后还贷,并加一定的利息(通常为两分到三分)煕宁九月开始实行

三、农田水利法,煕宁二年十一月开始颁布

四、免役法:“据家赀高下,各令出钱雇人充役,下至单丁、女户,本来无役者,亦一概输钱,谓之助役钱。” “免役法”实行的目的是为了减轻老百姓的负担,专心农事。煕宁三年九月开封实行,煕宁四年十月推向全国。

五、保甲法:“保甲之法,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战阵”。保甲法实行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于基层的控制,上番代巡检兵士。在开封实行之后逐渐推向全国。

六、市易法:“市易之法,听人赊贷县官财货,以田宅或金帛为抵当,出息十分之二,过期不输,息外每月更加罚钱百分之二”市易法要达到的目的是:平抑物价到达“商旅以通,黎民以遂,国用以足”。煕宁五年三月开始实行

七、方田均税法:“方田之法,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以九月,令、佐分地计量,验地土肥瘠,定其色号,分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税数。”方田均税法要达到的目的是:改变宋朝耕地增加而赋税减少,田赋分配不均的局面,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八、保马法:“保马之法,凡五路义保愿养马者,户一匹,以监牧见马给之,或官与其直,使自市,岁一阅其肥瘠,死病者补偿。” 保马法目的是加强宋朝的军事力量。煕宁六年八月开始实行。

九、免行法:“有免行钱者,约京师百物诸行利入厚薄,皆令纳钱,与免行户祗应。” 免行法的目的是改官府的强制剥削,为一种商业税。

十、将兵法:为了改变北宋初期因为实行“更戊法”导致将不知兵,兵不知将的局面,实现兵将结合提高宋军的战斗力

王安石表法除上述十条之外,还在教育、科举、法制方面进行改革。

宋朝经历王安石变法以后国家势力得到增强,军队的战斗力得到提升如王韶经略西北(河、湟地区)拓地两千里,收复五洲之地。还有煕宁八年(公元1075年)交趾入侵北宋,后被北宋军队大败。而打败交趾的军队,大部分是实行“将兵法”改革的军队。

但是由于北宋反对派的激烈反对,改革派内部自身分裂,改革之时用人不当,加上宋神宗自身动摇了变法信念,煕宁九年十月(1096年),王安石二次罢相。后,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哲宗即位因皇帝年幼由高太后垂帘听政,高太后不久启用以司马光为首的保守派,基本废除了王安石变法的成果,史称“元佑更化”。

元佑八年(1093年)高太后病死,哲宗亲政,想恢复神宗时期的变法成果,于是启用改革派,史称“哲宗绍述”,但是并没有全部恢复,只是恢复了部分。

北宋神宗时期,由王安石主持推行的“煕宁变法”,对改变真宗以来形成的积贫积弱的局面起了至关重要作用,同时也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