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宦官十二监之“内官监”,巅峰时期是轻松碾压司礼监的存在

2020-09-24 09:13:50 作者: 明代宦官十二

所谓掌管内外文移,具体来说就是否则朝廷里一些奏疏的收发。如果皇帝有指令可能会通过内官监下发给各地方的官员,同样如果地方官员有事务要向皇帝奏报,也要通过内官监来传达。“敕内官毋预外事,凡诸司毋与内官监文移往来”。——《明史》

但是由于朱元璋非常厌恶宦官干预朝政,所以朱元璋在规定了内官监的基本职责之后,又对内官监的职责进行了限制。规定内官监不得干预朝政,否则内官监的长官就要被处死。因此也就限制了内官监的权力。“与在内衙门行移,中使司呈内官监,内官监帖下中使司;其余内府各衙门行移,俱由内官监转行”——《太祖实录》

内官监太监

职能三:职掌礼仪之事。在洪武26年,朱元璋规定“不管是亲王还是公主,凡是涉及到婚姻嫁娶和朝贺相关的重大礼仪制度。都必须由内官监和礼部共同管理。”实际上这就是给予了内官监管理礼仪制度的权利。虽然这种权力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但是实际上,这背后隐藏着很大的玄机。内官监可以通过这项权利从中捞取不少的油水。确实是一个难得的肥差!“设仪物于文楼下”——《祖训录·内官》

“掌成造婚礼奁冠舄伞扇、衾褥帐幔仪仗及内官、内使贴黄诸造作,并宫内器用、首 饰、食 米、上 库 架 阁 文 书、盐 仓、冰窖”。——《祖训录·内官》

以上分析的只是内官监的一部分职能,往具体来说还有很多,由于篇幅的限制,我们就不能一一道来了,总体来说,内官监从一个内廷机构逐渐发展为明朝皇帝的亲信权力机构。权力是一步一步的上升的!

内官监掌管礼仪制度

三、内官监地位的演变——从内官第一署到无名小卒!

内官监地位的演变还是非常曲折的,在明朝初年内官监是明朝的内官第一机构。特别是在明朝洪武年间和永乐年间权倾一时,用大权独揽这个词来形容内官监绝不夸张。在明太祖朱元璋设置的十个内廷机构当中,没有一个机构可以和内官监相媲美。

内官监的地位之高可以从它的品秩中体现出来。在明朝初年,内官监虽然排名是第六位。但是实际上它的权力是在所有机构中最大的,而且明朝初年所有的内廷机构的长官都是正七品。而唯独内官监的长官为正六品。由此可见,当时的皇帝对内官监还是非常重视的,授予了它很大的权力和荣誉。

为政必先谨内外之防,绝党比之私,庶得朝廷清明,纪纲振肃。前代人君不鉴于此,纵宦寺与外臣交通,觇视动静,夤缘为奸,假窃威权,以乱国家。其为害非细故也,间有发奋欲去之者,势不得行,反受其祸,延及善类。汉唐之事深可叹也! 夫仁者治于未乱,知者见于未形,朕为此禁,所以戒未然耳”。——《明太祖实录》

但是不幸的是等到明朝中后期以后,司礼监逐渐崛起,成为明代内廷的第一大机构。与此同时,内官监在逐渐的衰落。它的一些具体的权力都被司礼监所掠夺。比如贴黄的权力。所谓贴黄就是明代的宦官,在传达奏疏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奏疏的内容有问题,可以自己将处理意见写在一个小纸条上,(这个小纸条是黄色的纸),贴在奏书的背面,宦官就是通过这项权利来干预朝政。最初这项权利控制在内官监手中,但是后期这样权力逐渐转移到了司礼监。内官监也就实现了从权倾一时到默默无闻的转变。

内官监太监郑和

总结:内官监的演变是明代专制皇权加强的表现之一。

其实从内官监的职能和地位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它只不过是一个为专制皇权服务的一个工具。它的运行并不像现在意义上的民主制度那样,完全是听从皇帝的意思办事。而且对皇权没有任何制约的功能。极端受制于皇权,唯皇权是从。内官监的逐渐衰落,正是明朝专制皇权逐渐上升的一个表现。

司礼监作为内官之首,在宣德以后逐渐成为内官的首要机构,随着司礼监地位的日益显赫,内官监一步一步的衰落。归根到底是内官监已经不适应明朝皇帝加强专制皇权的需要,从而使得内官监逐渐被司礼监所取代。

参考资料:

《明史》

《明太祖实录》

《圣祖录》

《明内廷制度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