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问题的空间治理之道:从空间视角看中国城市

2020-07-30 14:53:55 作者: 城市问题的空

城市问题的空间治理之道

(一)人民满意的空间治理目标。以人民满意而非以资本满意为治理目标是解决当下城市问题的根本依归。人民满意要求党及其领导的政府始终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将群众的感受和真正的利益诉求放在首位,重视群众对城市空间建设的空间权益诉求,始终明确将市场经济及资本作为建设抓手,创造成果由人民共享。在空间治理中具体体现为以党、政府、人民的“共谋”取代权力和资本的“合谋”,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角度综合城市空间规划和赋能。也就是培养社区伦理共识和保护城市历史记忆,而非服务资本进行过度空间生产。人是社会性的动物,需要社会公共空间进行公共活动或自由交往,人们正是在这种空间的交往中不断确认自身的价值和意义,形成人的本质特征。这也就是说,城市管理者和领导者不能以私人利益或集团利益替代公共利益和社会需求,需要培植公共活动空间为人们的社会活动提供场所,而这种场所正是创造性、幸福感、自由感的产出所在,是人们之于城市共同生活之美的体验所在。这种感受和体验给予人们共同的信任、形成互惠的社会网络;由这种社会资本赋予空间以新的意义和价值,重建空间结构及其上的社会关系结构,在此基础上形成一种良善的生活方式和生活内容。

(二)顶层设计的空间治理动力。推进城市空间治理是国土空间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要实现这一目标,首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治理领域的各方面各环节”。党以国家和国民的发展要求为自身的行动纲领和前进方向,引导政治权力的有序运行、控制资本的有序运作。建设和谐美丽的城市空间必须坚持党的主张和领导,将党对城市建设的领导和要求作为地方政府塑造城市空间面相景观的指南。坚持党对城市空间建设的领导,防止城市中少数精英依仗其优势社会地位和社会资源对城市空间建设的单向诉求造成城市资源区域集聚,更加合理均匀配置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惠及城市居民;打破区域生活固化造成的社会阶层固化,杜绝资本对政治空间、公共空间的渗透与异化,重构资本的社会伦理属性。需要明确的是,党的领导不是事无巨细的具体领导,而是对方向、道路、目标的领导。城市空间良善秩序的构建和存续,根本上必须以政治权力的支持和对资本的约束和规制为前提。要实现这一目标,建设人民满意的城市生产、交往空间,就必须坚持先期规划,在规划中满足不同城市主体对于各类空间权益的需求,以政治权力对空间及空间权益进行配置,理顺主体间空间权益关系,在对城市空间的要素、结构、功能、区划的统筹布局中予以实现,需要在考察城市现有各功能区和居民生活质量关系的基本面上予以实现,促进公共空间和服务资源的充分平衡配给。

(三)多元协同的空间治理机制。当前的各类常规城市问题的产生和复杂化,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空间权益配置的不均衡。多元协同的空间治理,首先要求空间的协同治理,在治理和规划过程中坚持整体思维和底线思维,将短期规划和长期建设相结合,充分、均衡配置空间权益。以顶层设计突破集团利益,在为人民满意的基础上整合各方利益诉求,而非为短期发展牺牲未来生活。同时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建设,空间建设在考虑到空间的政治功能和经济功能的同时,需要兼顾文化、生态和社会生活的需要,而后者是构成人民城市生活幸福感和归属感的主要来源,是空间权益的主要内容。使城市空间不仅是控制和生产的空间,而且是围绕着人文关怀建设有温度、有品质的生活空间,使空间复归其本义。另外,空间治理意义上的多元协同意味着要求城市治理的多空间主体参与,是权力空间、经济空间和社会生活空间的协同治理。这一治理首要的要求便是畅通的对话和参与机制,将不同空间位置群体的空间权益冲突通过对话和参与机制转化为诉求和实践的力量,切实地影响空间建设。此外,空间治理意义上的多元协同的空间主体参与,不仅仅是党的领导和政府决策的参与、市场机制和市场主体的参与以及社会优势群体的参与,也是差异化空间主体就空间权益的对话,这就要求畅通的协商对话机制。不同的空间群体的对话形成了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也促使诉求和利益得以整合,大众参与能够更加有效地监督和督促充分全面的城市空间内容建设。城市空间治理不再仅仅是满足社会优势群体的特定治理,而是重构政府、市场与社会关系结构,复归人本,实现“空间正义”的现代化城市空间治理。

(作者宋林霖系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作者梁琰系天津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小康》?中国小康网 独家专稿)

本文刊登于《小康》2020年7月下旬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