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老城公安:切莫贪杯,酒后寻衅滋事、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要不得

2020-07-16 10:29:21 作者: 信阳老城公安

请看一看近期信阳市公安局老城分局车站派出所依法处置的酒后寻衅滋事、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案件。

6月28日6时许,市局110专业勤务队民警在浉河区文化中心某附近某处置李某和张某因琐事发生争执的纠纷警情,民警当场进行调解未果后,依法口头传唤李某(男,河南信阳人)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时,李某不予配合,还拿起酒瓶砸自己头部威胁民警;增援民警赶至现场,再次口头传唤李某,其不配合民警执法并在路边大声辱骂民警。经询问,嫌疑人李某对其酒后寻衅滋事、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7月7日凌晨5时许,车站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某宾馆有人酒后闹事。接警后,民警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经了解,涉事女子郝某某(女,安徽阜阳人)于6日夜和朋友吃宵夜并喝酒至次日凌晨,4时50分许,其醉醺醺地来到某宾馆准备入住,因住宿费问题与前台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期间,其将电脑、电话等物品推倒损坏,还辱骂工作人员。民警见郝某某处于醉酒状态,对自己的行为“不以为然、满不在乎”,立即将郝某某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在派出所办案区,醉酒的郝某某撒泼、打滚,拒不配合民警执法。11时许,郝某某慢慢醒酒后,看到自己醉酒后的“形象”时羞愧的低下了头。经询问,嫌疑人郝某某对其酒后寻衅滋事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7月11日下午,李某某(男,河南驻马店人)途径信阳转车回老家,14时许在信阳火车站附近就餐期间饮酒,之后在某营业厅前休息。17时许,醉酒的李某某在某营业厅内无理取闹,工作人员劝他离开时,其拿起电子秤砸向工作人员,用自己的手机拍打柜面后砸向门口的工作人员。市局110专业勤务队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该营业厅控制现场局面,口头传唤李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其不配合民警执法,在大厅内大声辱骂民警,撕扯民警的衣服,还拿起柜台边一电子秤砸柜台,期间损坏了柜面上的电脑。李某某被依法带至车站派出所接受调查时,依然不配合民警执法,推搡派出所值班民警。随后,李某某被约束醒酒,其酒醒后对自己的荒唐行为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经询问,嫌疑人李某某对其醉酒后寻衅滋事、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郝某某、李某某均已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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