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要分子被判死刑,今日,丽水一恶势力犯罪集团宣判

2020-07-16 14:02:02 作者: 首要分子被判

今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标等18人走私普通货物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本案系省督办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其中恶势力集团首要分子被告人吴标犯故意杀人罪、走私普通货物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重要成员被告人林纪钦犯走私普通货物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0万元;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二年不等,并各处相应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7月、8月,被告人林纪钦走私团伙使用沙船、渔船改装的“三无”油船从外海过驳购买柴油后运至瓯江边等地销售给下家。经被告人孙东海介绍,被告人林纪钦与被告人吴标商定由被告人吴标等人在瓯江边私建码头供被告人林纪钦走私团伙卸油并负责走私柴油的安全,逐步形成以被告人吴标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林纪钦为重要成员,被告人孙东海、陈光勇、程必浩、尹晓浩、林温良、留涛、吴书杰、施志羊、吴品璋、单永新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青田县温溪镇多次实施走私柴油、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标、林纪钦等18人伙同他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普通货物入境,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告人吴标纠集他人聚众斗殴,持刀捅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林纪钦等6人持械聚众斗殴,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吴标等5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吴标等人为实施共同犯罪而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实施走私、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依法从严惩处。根据犯罪事实和相关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聚焦案情

一场“黑吃黑”游戏的较量

一起交通事故 事故车辆却离奇失踪

2018年11月13日凌晨3点左右,青田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起交通事故的报警。奇怪的是,当交警赶到现场后并没有发现任何事故车辆。此时已联系不上报警人员。

当天凌晨5点,青田公安局又接到了县医院的报警电话,“有病人被送来紧急抢救无效死亡,但是伤口很奇怪,是一个很深的刀伤,送死者来医院的人看到我们报警,就急匆匆地走了。”

为了查清死者的身份,警方通过调取附近监控记录,发现送死者来医院的车辆就是凌晨3点左右发生交通事故后离奇失踪的车辆。

为什么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逃离现场?之后又为什么会送死者来到医院?一连串的疑惑浮现。

一场“黑吃黑”游戏 当敲诈勒索碰上恶势力

根据监控显示,2018年11月13日凌晨4点左右,神秘小车出现在距离县医院10公里左右的温溪大桥上,并且逼停了一辆油罐车。随后监控画面中就看到出现了另外一伙人,毫无征兆地,两伙人互相殴打起来。其中一个人就是死者吴桢盈。

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渐渐浮出水面。原来根本就没有什么离奇的交通事故,离奇的聚众斗殴,这就是一场典型的“黑吃黑”游戏,游戏的一方是敲诈勒索团伙(另案处理),另一方是走私油犯罪团伙。

走私团伙:2018年9月,被告人吴标在温溪镇沿江边租了一块地,搭建了一处简易的私人码头,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提供走私油犯罪停泊装卸油的场所。而使用码头就要给被告人吴标交钱,被告人吴标则保证走私油车船的安全。

敲诈勒索团伙:他们知道凌晨在温溪附近经过的油罐车大部分都是违法运输走私油的,敲诈一点钱,油罐车司机也不敢报警。尝到甜头的他们不断作案,直到碰到了被告人吴标。

原来,凌晨3点的交通事故是敲诈勒索团伙故意制造的,目的就是以车辆刮擦为理由敲诈油罐车司机。没成想敲诈到了被告人吴标“罩着”的油罐车,没有敲诈到钱财不说,还被被告人吴标等人威胁赶走。

气不过的他们,又纠集了另外几人,上演了凌晨4点在温溪大桥上的别停油罐车、敲诈勒索、团队火拼的事件。

对于被告人吴标等人而言,处理这种事情早就得心应手了。

2018年10月上旬,施志羊等三人前往吴某的码头准备敲诈,被告人吴标等人将施某三人带至码头内殴打。

2018年10月18日,吴海峰等人(另案处理)等人去南方陶瓷厂附近敲诈走私油油罐车,被被告人吴标带人打至轻伤一级。

只是这次“闹”出了人命。

恶势力犯罪集团罪行累累 终自食恶果

2018年7月至8月,被告人林纪钦走私团伙多次在温州北麂岛外海处向上级卖家过驳购买走私柴油,在被告人孙东海提供的码头分卸走私柴油销往全国各地,合计走私柴油五次以上,累计1100吨以上,偷逃应缴税额2569050.44元。

2018年9月至11月13日,被告人林纪钦在温州北麂岛外海处向上级卖家过驳购买走私柴油后,在被告人吴标等人的私建码头分卸走私柴油后分销给下级买家,合计走私柴油至少十次以上,累计2200吨以上的走私柴油销往全国各地,偷逃应缴税额5406058.41元。

2018年10月中下旬,被告人吴时友、王克清及吴万建、吴海勇等人的走私团伙使用非法改装的“三无”油船在温州外海处向上级卖家过驳购买走私柴油,趁夜晚沿瓯江分别偷运至温溪镇一沙城码头及被告人孙东海提供的码头各分卸100吨左右,合计走私柴油200吨左右,偷逃应缴税额497259.80元。

2018年10月30日,虞铭进等人的走私团伙使用“三无”油船向上级卖家过驳购买柴油并在码头分卸后销售给下级买家,经被告人吴标控制的地磅房称重,合计走私柴油760吨,偷逃应缴税额1863139.4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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