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11万余条!男子获刑并被依法追究民事责任

2021-03-06 13:59:18 作者: 侵犯公民个人

消费日报网讯(赵静)2021年3月4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法院)依法揭露开庭审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杨浦检察院)提起的被告人龚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由杨浦法院院长王朝晖担任审判长,杨浦检察院检察长谭滨出庭支撑公诉及顺便民事公益诉讼。

经庭审,合议庭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龚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元及扣押在案的违法东西均予没收;责令龚某在正义网(www.jcrb.com)上对其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揭露赔礼道歉,并依照其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利补偿人民币6000元。

二零一九年十月至二零二零年6月,被告人龚某经过微信向居住在本市闵行区的傅某(已判刑)等人出售或不合法供给含有名字、手机号码、地址等公民个人信息的文件,以此获利人民币6000元。经判定,上述文件经扫除名字列包括关键词“先生”“女士”的信息,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等去重,从中检出公民个人信息记载合计11万余条。

二零二零年9月14日,民警捕获龚某,并抄获了其用于联络出售、不合法供给及贮存公民个人信息的苹果牌手机一部。龚某到案后照实供述了上述违法事实,并在亲属协助下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6000元。

杨浦检察院作为本案顺便民事公益诉讼申述人,以为被告人龚某违背国家有关规定,运用互联网不合法出售、供给公民个人信息,危害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要求龚某依照其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利补偿损失并揭露赔礼道歉。

对此,龚某没有贰言,且在亲属协助下预交了人民币6000元用于交纳补偿款。

杨浦法院经审理后以为,被告人龚某违背国家有关规定,向别人出售或许供给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峻,其行为已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建立,对被告人龚某依法应予处分。被告人龚某到案后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退出悉数违法所得,依法能够从轻处分。被告人龚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能够从宽处理。龚某的行为现已危害不特定公民的隐私权,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当相应的民事职责。

法官说法

近年来,跟着我国社会经济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开展,不合法获取、供给、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类违法违法案件频发,不只人民群众饱尝骚扰电话、短信的侵扰,并且滋生了很多电信欺诈、敲诈勒索等违法违法活动,严峻危害了公民人身、产业安全,危害了社会调和安稳。本案对龚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刑事冲击和民事追责,左右开弓构成合力,为公民个人信息的保证筑起固若金汤,彰显出司法机关在依法冲击违法,全方位、高强度保证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自在方面的职责与担任。

一起,社会公众也应从本案中罗致经验,一方面要强化本身的防备认识和保密认识,谨防垂钓网站欺诈、妥善处置包括个人信息的单据、不在交际平台上随意泄漏个人信息,以防给违法分子待机而动;另一方面也要结实建立公民个人信息维护的职业道德和法令认识,关于在工作中触摸、搜集、保存、运用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实行保密责任,不能恣意乱用,更不能将公民个人信息当作牟利东西,不然必将遭到法令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