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监管部门多次打击控评行为
针对网络黑灰产业链犯罪,网信办近年来出台了多项规定,如《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等,都对网络水军的刷帖控评行为有较为细化的规制。比如,禁止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及其从业人员非法牟利,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基于错误价值取向,采用有选择地删除、推荐跟帖评论等方式干预舆论,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对于控评这种弄虚作假的伎俩,监管部门也多次打击。就在春节前,国家网信办还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清朗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其中一项内容就是重点整治刷量控评行为,彰显了坚决治理此类不良网络行为的态度。
控评行为从零星化到专业化、规模化的过程并非一蹴而就,也不可能通过一两个司法案件即能得以控制。在净化控评行为的过程中,除了司法机关提升审判质效外,还需要企业自身、行业协会、行政机关等多个主体协助共进。在此,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建议,搭建行业协会桥梁,引导企业公平竞争;丰富行政服务举措,充分进行市场监管;强化司法保障,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原题为《遇到影视剧控评,能起诉维权吗?官方回应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