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秋莲诉刘鑫案庭审:再现江歌生前十小时,双方激辩四大焦点

2021-04-17 20:06:50 作者: 江秋莲诉刘鑫

庭审中,刘鑫方代理律师胡贵云辩称,刘鑫并无法通过电车声辨别陈世峰在江歌家附近,也未能预知陈世峰的暴力伤害。陈世峰确实有自残行为,但未对刘鑫作出暴力行为。“只是说陈世峰和刘鑫吵架,他会瞪着眼睛去看刘鑫”。而此前刘鑫曾告知江歌陈世峰有自残行为,这是刘鑫对陈世峰具有人身伤害的危害性向江歌做了善意提醒。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陈世峰存在暴力胁迫和滋扰被告的行为。

庭审结束后,江秋莲和律师走出法院。 澎湃新闻记者 林珏瑶 摄焦点三:案发时刘鑫是否锁门

江歌和刘鑫进入公寓后发生了什么?

2016年11月3日0时15分左右,刘鑫和江歌进入公寓一同上楼。据江歌住处隔壁的203住户证实,当时她听到很多脚步声,应该两个人以上的脚步声。

陈世峰此前的法庭供述称,“即将进入房间的江歌被刘鑫从里面推出。随后,刘鑫将门从里面锁死”。

0时16分,刘鑫第一次报警。报警系统录音记录下刘鑫的声音:“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此时陈世峰对江歌进行捅杀。上述视频称,0时17分,在刘鑫开始报警1分多钟后,江歌发出最后一声惨叫。报警录音显示,此时刘鑫的声音变得慌张,她在电话中告知警方,按门铃的是她认识的男性,并称“姐姐倒下了,快点”。

0时22分,刘鑫再次报警,并告知警方,“为了保护我,把门关上了,但是姐姐一直在外面”。

0时31分,警方到达现场后呼叫119。八分钟后,救护车赶到,将江歌送往东京医院抢救。不幸的是,最终江歌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而死亡。

江秋莲的代理律师指称,两人返回公寓后,走在前面的刘鑫发现藏身于三楼的陈世峰,便冲向201房间并用钥匙开门入内,将一只脚踏入门内的江歌推出并反锁房门,致使江歌无法进入自己合法租住的房屋内,导致江歌唯一的逃生通道被阻断。陈世峰发现刘鑫锁门后,便暴力控制江歌,持续按压门铃并用言语攻击刘鑫。

庭审调查环节,原被告双方均对“刘鑫迅速反锁门”回应审判员提问。江秋莲的代理律师解释,日本的门锁是可以通过转动门把手把门拉开的,除非在里面反锁或在外面用钥匙把门锁上。通过刘鑫报警电话背景声中的门铃声,可推断门被从里面反锁。在刘鑫第一次报警电话的背景声中,有一阵急促的门铃声。如果门没有锁,门外急于进入房中的人都可以直接打开门把手进入。这说明门没法从外面打开,处于被锁上的状态。

江秋莲的代理律师称,只有江歌跟刘鑫两人持有该公寓的钥匙,江歌的钥匙放在她双肩包底下,双肩包拉链紧锁,当时没有时间和空间锁门。

江秋莲代理律师质疑,针对门是否反锁,刘鑫存在多种前后矛盾的说法,是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刘鑫的两次报警电话翻译文件显示,她在首次报警时表示“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后变更为“姐姐把门锁了”。在日本的庭审中,刘鑫对锁门的说法也出现前后矛盾。面对检察官询问时,刘鑫强调录音中第一句话不是“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而是“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此时刘鑫确认门是锁上的状态。在后面律师和法官的询问中,刘鑫的说辞变更成“门并没有锁,我始终没有锁,只是一直推不开”。

对于刘鑫在报警录音中关于门上锁的陈述,双方出现不同解读。刘鑫的代理律师胡贵云辩称,刘鑫的报警录音里原话是“怎么把门锁了,不要闹了”。在前述语境中,“不要闹了”包含不要开玩笑的意思。日本警方在审理江歌案时特别对此做出询问,案发时刘鑫报警记录是她的真实意见表示,不存在推卸责任的情况。原告方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刘鑫是从内侧将门反锁的。

法庭辩论环节结束后,审判长向原告方询问是否调解时,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回复称“不调解”。

随后,在法庭征询各方最后意见的环节,刘鑫代理律师表示,“希望双方能够找到更加人性化、更加温情的路走下去”。

庭审结束后,刘鑫的代理律师胡贵云在法警护送下离庭。

4月16日下午,江秋莲与两名律师在法院附近的酒店接受媒体采访。

针对被告律师“平和相处”的提议,一直沉默的江秋莲回应称,在江歌遇害后,她曾多次联系刘鑫及其家人。“当时没想追究责任,只想知道江歌被害的真相” ,希望刘鑫告知她江歌被害的真相,但没有结果。

“一遍一遍提起这些话题来,我的心都在颤抖。”谈到江歌遇害,江秋莲身子微微颤抖,声音哽咽。对于被告方律师在庭审中提出“调取双方流水看谁在收益”的说法,江秋莲表示无法接受。其代理律师黄乐平亦表示,外界的打赏和捐赠,都与本案无关,“拿生命和金钱来做利益的衡量,这是价值观的扭曲和道德观的沦丧”。

江秋莲表示,等陈世峰在日本服刑结束之后,她会在国内对陈世峰进行刑事追诉。“诉刘鑫一案结束后,将追究陈世峰的责任”。其代理律师黄乐平则称,江秋莲在国内追究陈世峰的刑事法律责任,是否成立须由司法机关裁判。

对此,江秋莲的律师反驳称,在本案中有陈世峰的证言指出,江歌是被刘鑫推出的。“我们相信刘鑫在第一次报警的时候说的第一句话是完全真实的”。

刘鑫的代理律师认为,陈世峰的证言可信度有待考证。“陈世峰说了这把刀子是刘鑫给他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刘鑫就不应该当被告,日本刑事法庭可以直接判她的罪”。

焦点四:刘鑫是否知情江歌被刺并应施救

在陈世峰对江歌进行暴力侵害时,在门内的刘鑫做了什么?

江秋莲的律师指称,刘鑫在第二次报警时提到“那个男人已经看不见了”、“听不见姐姐的声音了”,说明刘鑫在能查看门外状况,并且知晓门外倒地受害者即为江歌的情况下,始终没有开门,也未曾对江歌实施任何救助行为。为了逃避法律责任,甚至连医疗急救电话119都没有拨打过,直到警察出现后才开门。

刘鑫代理律师辩称,刘鑫在听到屋外异样声音以后报警,遵循警方意思没有出房门。警方到达后先对现场做了处理后迅速将她带离现场。刘鑫看不清周围的环境,无从知晓外面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江歌人在何处,身体状况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