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是贫苦农民出身的草根,小时候就没钱读书。当了和尚以后,才有机会“立志勤学”。有了权力和地位后,在众多儒生的影响下,朱元璋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学问益进;做了皇帝以后,朱元璋更加喜欢文墨,他认为写文章要“质实”,主张文章应该写的明白清楚,要“通道术,达时务”,说白了,就是文章要删繁就简,适应政治的需要。
据明太祖宝训《务实》记载:元至正二十七年(公元1367年正月),朱元璋尚未称帝时,就曾对中书省的官员说:“古人祝颂其君,皆寓警戒之意,适观群下所进笺文,颂美之词过多,规戒之言未见,殊非古者君臣相告以诚之道。今后笺文只令文意平实,勿以虚词为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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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明太祖实录》记载:明太祖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三月,朱元璋对翰林侍读学士詹同说:“古人为文章,或以明道德,或以通当世之务。如《典》、《漠》之言,皆明白易知,无深怪险僻之语。至如诸葛孔明《出师表》,亦何尝雕刻为文?而诚意溢出,至今使人诵之,自然忠义感激。近世文士,不究道德之本,不达当世之务,立辞虽艰深而意实浅近,即使过于相如、杨雄,何裨实用?自今翰林为文,但取通道理明世务者,无事浮藻。”这是朱元璋关于整顿文风的第一道明令。
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闰三月,朱元璋审定翰林所撰武臣诰文有“佐朕武功,遂宁天下”之句,提笔改为“辅朕戎行,克奋忠勇”,并对大臣们说:“此言大过……自今措词,务在平实,毋事夸张。”朱元璋再次强调了关于文风要“务在平实”的主张。
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九月,朱元璋颁布《文书式》:“诏禁四六文词”,从制度上采取了措施,。并谕各部官员:“……朕常厌其(指唐宋文风)雕琢,殊异古体,且使事务为浮文所蔽。其自今凡告谕臣下之词,务从简古,以革弊习。尔中书(省)宜播告中外臣民,凡表、笺、奏疏,毋用四六对偶,悉从典雅。”不但发布禁令,而且还颁布了样板以供效仿,这比前期单纯的禁令更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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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受元朝的影响,文犊主义盛行,案犊繁冗。朱元璋早就看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据《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十二月,颁建言格式。时刑部主事茹太素上书论时务五事,累万徐言。上令中书郎王敏诵而听之,虚文多而实事少,次夕于宫中复令人诵之再三,采其切要可行者四,才五百徐言。因哨然曰:“为君难,为臣不易。联所以求直言者,欲其切于事情而有益于天下国家,彼浮词者徒乱听耳。”于是,命令中书行其言之善者,且为定式,颁示中外,使言者直陈得失,无事繁文。
洪武十二年(公元1379年),又命令廷臣讨论研究,制定了《案犊减繁式》。
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朱元璋又亲自起草颁布了“御制行移减繁体式一册”。这些法令、条例的颁布,对于克服繁文之害,沉重打击文犊主义,提高行政办事效率,进一步深化文风整顿,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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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严禁在公文中冗文浮言,格之以禁令,导之以模式,并且以政府的命令大力推行贯彻,开创了公文的一代新风,使公文更加趋于简明通俗。明代公文制度的改革和进步,是与朱元璋对公文制度整顿是分不开的。
清代(包括太平天国)的公文制度,是对明代公文制度的全面继承并有所发展。自“中华民国”之后,虽然传统的公文处理方法在西方政治制度的影响下,在新文化的冲击下有所变化,但是明代公文制度其中的一些公文思想、原则、手段,尤其是对公文工作严格、规范的精神,对于我们今天进一步健全公文制度、提高行政工作效率、加强公文管理,仍有很强的现实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