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0地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分别提高了多少?

2021-03-22 15:14:00 作者: 超10地提高

  【超10地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据不完全统计,南昌、厦门、济南、广州、深圳、东莞、中山、汕头、惠州、江门、肇庆等10余地已提高2021年城乡低保标准。

  南昌规定,城乡低保标准统一提至每月795元;厦门明确,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850元,增长幅度6.3%;济南提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904元/月、676元/月,市中、槐荫、天桥、历城、济南高新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904元/月。

  此外,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087元/人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967元/人月,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等三类地区为853元/人月,汕头、韶关等四类地区城镇为800元/人月、农村为551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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