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方案》全文一览

2021-04-21 18:35:52 作者: 2021《中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方案全文重点摘录——

  建设目标:经过两到三年改革实践,营商环境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形成更多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系统性制度创新成果,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区域竞争力和要素配置能力明显增强,优势外向型产业加快聚集,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组织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不断深入,推动形成面向中亚南亚西亚国家的通道、商贸物流枢纽、重要产业和人文交流基地,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载体。自贸试验区改革同全省改革的联动更加有效,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具备条件的在全省推广试验。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三)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按照应放尽放、按需放权、有序承接的原则,依法赋予自贸试验区和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区更多省、市、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面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逐步扩展至全省范围。在行业准营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和集中审批程序,探索推进“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改革。(省政府办公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西安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省级有关部门配合)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基于监管对象信用状况及风险程度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等机制。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尽快与国家系统对接联通,加快归集共享各类监管数据,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探索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予处罚清单,部分领域实施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证明。(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省级有关部门配合)

  (五)率先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坚持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统一办事流程和标准,推动“一网通办”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一表申报、一次告知、一窗受理、一次办成”。建立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决策咨询机制,强化政府与企业常态化沟通。(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西安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省级有关部门配合)

  (六)加强知识产权合作与保护。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组织的知识产权交流合作,引导建设“一带一路”知识产权法律服务联盟。推进国家(陕西)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基地建设,积极承办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交流活动,举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峰会。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知识产权案件移送、信息通报、配合调查等机制,形成与国际接轨的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西安知识产权法庭作用,推动设立西安知识产权法院,提供更便利、更专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省知识产权局、省法院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省级有关部门配合)

  (七)建设“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构建集律师、公证、鉴定、调解、仲裁等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和贸促系统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功能作用,推动国际商事纠纷领域诉讼、仲裁、调解有效衔接,完善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推动建设自贸试验区专门化法庭,提升自贸试验区案件审判工作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探索吸引境外知名仲裁及争端解决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业务机构。完善金融商事审判工作机制,加强司法对金融商事的服务和保障。鼓励境内仲裁机构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组织仲裁机构合作建立联合仲裁机制。建立国家级司法鉴定重点实验室。探索实施律师制度政策创新。建设中国—上合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西安中心、“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西安中心,加强法律服务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境内外鉴定、检验、认证、审计等法律服务相关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结果互认。(省司法厅、省法院、西安市政府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省贸促会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