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帝刘彻时期财政的发展阶段:从赤字到盈余,用时不到10年

2020-10-12 01:04:42 作者: 汉武帝刘彻时

因此到了武帝时期,收回钱币的铸造与发行权就成为了想要摆脱财政困局的武帝所要做的头等大事。如此,前140年,武帝就对汉朝的币制进行了第一次试探性的改革,在这年的春二月武帝下诏“行三铢钱”,推行了一个全新的钱币,不过这次改革在前136年就宣布失败,究其原因在于民间大多不愿意去使用这个与“四铢钱”等价的“三铢钱”,因为三铢钱重量轻,但却跟比它重的的四铢钱拥有一样的价值,所以自然被民间所抛弃。

因此在前136年武帝就只得“罢三铢钱,行半两钱”,当然此时武帝下令铸造的“半两钱”增加了外郭造型,借此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盗铸行为。

前119年,武帝在沉寂了17年后,因财政匮乏局面的加剧,武帝又再次重启了对汉朝币制的改革,此时武帝下诏“令县官销半两钱,更铸三铢钱”,同时“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藻缋,为皮币”、“又造银锡为白金”开始发行白金币和皮币这两种全新的货币。

武帝意图借助着这次改革,通过发行“白金币”这样大面值的新钱币来快速的攫取民间流通的财富,同时利用不同币种之间兑换的差价,来有意的造成民间的通货膨胀,以此在从中获得暴利,从而将民间财富变相的转移至朝廷的手中。虽然此次改革最终还是以失败而告终,但是武帝依靠着以上所说的方法,却是已然攫取了民间大量的财富。

而后在前118年,武帝在发行新钱币的基础上,又下令“罢半两钱,行五铢钱”,彻底废除流行已百年的“半两钱”,开始改铸全新的“五铢钱”,同时在铸造“五铢钱”的时候开始利用“周郭其下”这一全新造型来防止民间盗铸行为的出现。

前115年,又因郡国在铸造“五铢钱”的过程中,出现或是背平无轮郭,或是穿孔大,或是肉薄,或是肉厚等这些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武帝遂答应“公卿请令京师铸钟官赤侧,一当五,赋官用非赤侧不得行”的建议,开始了中央插手钱币铸造与发行的第一步。

前113年,武帝正式下诏“於是悉禁郡国无铸钱,专令上林三官铸。钱旣多,而令天下非三官钱不得行,诸郡国所前铸钱皆废销之,输其铜三官。”收回地方钱币的铸造与发行权,由中央的上林三官全权负责钱币的铸造与发行权,自此武帝彻底控制了汉朝的钱币铸造与发行权,随后借助这等垄断,西汉的国库收入也就与日俱增了。

第三、算缗告缗。

同“货币改革”一样,算缗告缗的详细情况可以看看我之前写的《算缗告缗:武帝时期税收主要来源,并极大缓解了西汉财政匮乏问题》,这里我也只简单的介绍下。前118年,因全国各地如水灾、旱灾等自然灾害的肆虐,朝廷在短时间内无法筹集到全部的救灾资金,于是武帝亲自向全国的富商大贾求助,希望他们能借钱给朝廷救灾,可是此时那些富商大贾却是“不佐国家之急,黎民重困”(《史记.平准书》)。

于是忍无可忍的武帝就在前119年正式颁布“算缗令”,“算缗”就是在算赋外开征的一种特定的额外税收,也就是类似于现在的“财产税”。这一年武帝下诏:“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稽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一算。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一算。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以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僮。”。

就是凡属工商业主、高利贷者、囤积商人等,不论何人都要如实向朝廷汇报自己的财产情况,然后朝廷会根据他们所拥有的财产来计算出他们所需要缴纳的“算缗”。其中工商业主、高利贷者、囤积商人每二缗(二千钱)抽取一算(一百二十文),一般的手工业者是每四缗抽取一算。同时朝廷还规定了民间个人拥有的车船也要征收“算缗”,其中富商大贾船只五丈以上的一乘抽取一算,用于运输的马车商人则是一乘抽取二算,其余的人则是一乘抽取一算。

当然武帝颁布的“算缗令”那些商人绝对是不会听从的,他们怎么可能会平白无故的就将自己的财产缴纳给朝廷,所以当时很多商人就开始或隐瞒自己的财产,或举家逃亡他处。

于是,这个时候武帝为了杜绝这个问题的出现,就在前117年又在全国推行了“告缗令”,这个法令的核心内容就是鼓励大家举报那些隐瞒财产,或欲图逃跑的商人,只要大家向朝廷举报,之后朝廷查证属实的,在对这个商人完成抄家工作后,这个告发的人就能获得这个商人一半的财产。也就是如此,随着“告缗令”的推出,越来越多的百姓开始纷纷举报身边那些欲图隐瞒财产的富商,而朝廷也因此那是获利颇丰。最终依靠着“算缗告缗”,西汉朝廷是“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馀顷,宅亦如之”(《史记.平准书》)。

第四、均输平准。

“均输平准”亦不详述,有兴趣的可以看看我之前所写的《平准法:间接促成“强汉”威名,并支撑起武帝“征伐四方”的雄心》。前110年,桑弘羊以“以诸官各自巿,相与争,物故腾跃,而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史记.平准书》)为由,向武帝建议“乃请置大农部丞数十人,分部主郡国,各往往县置均输盐铁官,令远方各以其物贵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召工官治车诸器,皆仰给大农。大农之诸官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即卖之,贱则买之。如此,富商大贾无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踊。故抑天下物,名曰“平准””,即在全国实行"均输"和“平准”,随后武帝欣然应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