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红十字会启动2020学年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缴费工作

2020-09-03 11:27:17 作者: 虹口区红十字

虹口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址: 散居儿童,需家长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或《上海市居住证》居住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费参保;也可在计划免疫转移登记地办理缴费手续。 本市户籍0-3岁散居儿童可通过付费通网站(www.shfft.com)、付费通APP、付费通账单查缴微信服务号(微信号:ezhangdan)等支付渠道自助续保缴费。

新学年好!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新学年参保缴费开始了。

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是由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1996年9月共同创建的公益性、非营利的医疗保障互助基金,覆盖了全市220余万名0-18岁中小学生和婴幼儿,是本市少年儿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2020年5月,互助基金累计为202.2万人次患病少儿支出住院和大病专科门诊费用达27.4亿元。被广大家长称之为“生命绿卡”“孩子们的保护神”。

收费标准: 0-5周岁每人150元 6周岁以上每人130元

缴费时间: 9月1日— 9月30日

参加对象:

①中小学校(含中专、职校、技校、特殊学校)在籍在册学生和入托入园在册儿童。

②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未入学散居少儿(包括《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同住子女)。

③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收费标准:

2020学年(2020.9-2021.8)

0-5周岁(指2014年8月31日后出生)每人150元,6周岁及以上(指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每人130元。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可凭证明免缴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参保费用。

缴费时间:

9月1日至9月30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集中参保缴费期截止后,符合参保条件的续保人员,可申请补缴参保,按年度标准缴费,并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互助基金待遇。

本市户籍新生儿(含《上海市居住证》达标准积分人员同住子女)在出生后的两个月内;学年中途户籍迁入本市的少儿、办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单人员同住子女等,在迁入户籍(积分通知单签发)的一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

缴费方式:

在校(园)的学生,向所在学校、幼儿园专门设立的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缴费窗口直接缴纳参保费;其他散居少儿,到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缴纳参保费。

享受待遇:

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者因伤、病住院,其符合报销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金按比例支付。部分病种,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实行按最高限价支付。

患大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符合规定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肾、肝移植手术及术后抗排异,接受肾透析),以及符合规定的罕见病特异性治疗药物(经专家评审后确定),经参保所在地的区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可享受大病专科门诊、罕见病支付待遇。

互助基金每人每学年累计最高支付为10万元;大病患儿住院和专科门诊累计最高支付为20万元;罕见病特异性药物累计最高支付为10万元。同时患大病和罕见病的,累计最高支付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