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西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2021-01-21 08:45:23 作者: 下月起,西安

近来,市住建局和市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有关税收方针的告诉。告诉进一步清晰,自2月1日起,西安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钱银补偿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作业,保证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依据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乡镇房子拆迁有关税收等相关方针,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有关税收方针2月1日起将履行新的规范。

对被征收人依照《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方法》规则的规范获得的征收补偿款,持已网签存案的《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协议(钱银补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挑选钱银补偿的房子被征收人从头置办房子的,持已网签存案的《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协议(钱银补偿)》,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越钱银补偿的,对新购房子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越钱银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则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