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技术没产品,这家“高科技”公司靠什么赚钱?|今晚九点半

2021-03-29 10:35:14 作者: 没技术没产品

打着高科技的幌子

非法从事为境外赌博网站

提供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从中赚取手续费

短短9个月时间

涉案金额高达46.69亿余元

……

号称高技科公司,研究云技术,但既没有技术,也没有产品,而这家公司的老板,每月却可以拿到近10万元的工资。这家公司如何赚钱,怎么会这么赚钱?

原来,这是一家“挂羊头卖狗肉”、打着高科技幌子的公司,非法从事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从中赚取手续费,短短9个月的时间,涉案金额高达46.69亿余元。

这起非法从事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非法经营案,被列入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初发布的检察机关推进网络空间治理典型案例。近日,办理此案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检察官裘少波向记者讲述了这个曾经“牛气冲天”的“第四方支付”系统崩塌的过程。

输了200万元后向警方举报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2017年年底,杭州市民周某在用手机上网时,手机界面弹出一个窗口,向他推荐某“电玩城”。平时爱玩游戏的他点击后,根据提示下载了一款App。打开App,界面显示有博彩及棋牌类游戏。周某选择其中一个博彩类游戏,下注50元,输了,再下注100元,又输,再下注500元,还输。注越下越大,钱越输越多。周某意识到这其实就是赌博。为了翻本,他逐渐陷入赌博不能自拔。幡然醒悟时,他已在赌博网站上输了200万元。

为了不让赌博再害人,他向警方举报的同时,也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因为,他发现在赌博游戏中的充值,都是指向购物网站,拍下所谓的商品,但对方根本没有发货或充值,只是为赌博充值打了掩护。

警方调查资金流向发现,周某充值的资金,虽经过多次转手,但最终流向都和杭州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高度相关,除了周某的赌博资金外,还有大量涉赌博资金都和该公司相关联,该公司涉嫌为赌博网站非法提供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2018年9月,警方收网,将涉嫌开设赌场罪的林某甲等人抓获归案。

警方初步查实,2018年1月至9月,林某甲以杭州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利用该公司与第三方建立起的支付通道,与下游公司合作,为赌博网站代收资金30亿余元。

2018年12月11日,公安机关以林某甲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移送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被删除系统数据能否恢复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案件由检察官裘少波办理。裘少波审查发现,林某甲伙同林某乙、张某等人,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自建“第四方支付”系统,对接下游公司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但在审查时,我们遇到了两个问题,一是案件定性问题,一是犯罪数额问题”,裘少波说。

原来,在林某甲被抓获前,这伙人预感到会被查的风险,便将其架设的支付结算系统平台、公司电脑中的数据、手机聊天记录等进行销毁或删除。而涉案支付结算平台的过程性证据及功能性证据,又是该案定性的关键。加上在犯罪数额印证上,只有财务人员的口供及部分电子财务报表,证据较为单薄。为查清事实,裘少波一方面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另一方面自行开展补充侦查。

如何恢复被犯罪嫌疑人删除的数据,对案件定性至关重要。检察官决定向浙江省检察院求助。在省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的帮助下,成功还原了被删除的涉案支付结算系统平台数据。“还原后的系统平台数据,能直观显示该系统平台具有订单管理、商户管理、通道管理、账号管理、系统设置等五个功能模块,能明显看出这个系统平台具有支付结算功能,据此,我们认定了系统平台的性质。”裘少波介绍说,同时他们还找到了大量“上游统计”“下游统计”“分润统计”等客观性的电子证据,这与部分查获的财务表格可以相互印证。

检察官对查获的所涉账户逐个分析,从而将涉案结算金额由30亿元提高到46.69亿元。另发现,涉案的17个相关账户尚有大额资金留存,及时建议侦查机关进行查封,冻结了6000余万元,为后续追缴赃款,提供了重要保障。

“BC”指代什么?“老李”是谁?

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正文无关

“我们只是与下游公司合作,给其提供资金代收业务,并不知道下游公司从事的是赌博业务。”归案后,尽管公司的员工都供认,公司是利用自建的支付结算平台为下游的赌博网站提供收钱转钱服务,从而赚取手续费,但公司主要负责人林某甲却辩称,并不知道资金来源于赌博网站。

检察官决定在被林某甲等人删除的海量聊天记录中找寻线索。“都是文字或语音聊天,为什么单单出现‘BC’字母?”检察官根据上下文判断,根据其他聊天记录印证,林某甲等人聊天记录中出现的“BC”其实就是博彩。

林某甲等人规避敏感字眼,并试图通过境外的聊天工具逃避监管,但这些小细节还是被细心的检察官捕捉到了。有了聊天记录,加上公司员工的口供,足以证实林某甲等人主观上对资金性质的明知。

经过长达两周对聊天记录的筛查,检察官还发现,尽管林某甲等人在聊天时都使用化名,但在和上下游谈业务时,都提到了一个叫“老李”的人。检察官认为“老李”应该是林某甲的下游,但侦查机关因不明确“老李”的真实身份,没有将其抓获。

“老李”是谁?经过仔细追踪,检察官在一个只有3个人的聊天小群中,发现了“老李”的踪迹。聊天记录显示,“大象”提出要归还“老李”的赌球借款,“老李”就把自己的名字和银行卡发到了群中。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