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付17名工人劳动报酬还玩“失踪” 海南一男子被公诉

2021-04-09 15:44:52 作者: 不支付17名

海口网4月9日消息(记者伍凤妹)9日,12309中国检察网披露一则起诉书称,召集人干活,干完了不给钱,还玩起了“失踪”!海南一男子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起诉。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甲系海南某装饰有限公司负责人,与三亚一酒店签订合同,由装饰公司承建酒店海边木屋护栏及走道路面改造项目工程。张某甲遂召集被害人李某甲等17名工人进场施工。2019年9月6日该酒店向张某甲公司的银行账户转账工程款人民币60000元。

2019年11月26日,李某甲等17名工人因未按期获取报酬,且无法与张某甲取得联系,便前往酒店找到酒店财务总监梁某某,梁某某便立即将张某甲找到酒店协商此事,并当场向装饰公司银行账户内转账工程款90000元,但张某甲以跨行转账需要24小时到账为由,拒绝向工人支付报酬并离开了协商现场,此后便再次失联。

为此,李某甲等人两次向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2019年12月5日,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向张某甲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指令张某甲于2019年12月10日前支付其拖欠李某甲等17名工人工资,后张某甲分两笔向工人共支付了45000元,尚有120960元工资未付清。2019年12月12日,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本案移送给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至今拖欠的剩余工资仍未结清。

另查明,2019年10月起,被告人张某甲召集被害人王某甲、王某乙等7名工人在三亚市吉阳区某别墅进行钢结构等施工,直至2019年11月7日工程完工后张某甲拖欠王某甲等人工资58100元。王某甲等人向三亚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后,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2020年1月2日向张某甲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整改指令书》,要求张某甲于2020年1月5日前支付其拖欠王某甲等人的工资款共计58100元,直至当月10日张某甲仍拒不支付。

2020年1月10日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本案移送给了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2020年1月10日10时许,公安干警在三亚市凤凰机场将张某甲抓获。2020年3月10日,王某甲等7名被害人全额收到被拖欠工资后均出具了谅解书。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甲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报酬,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报酬,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