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年 4 次诉离婚女子回应丈夫:很可笑,给我幸福就是挨打吗?

2021-04-18 00:52:31 作者: 5 年 4

【新闻背景】

近日,女子5年4次起诉离婚遭驳回备受关注。湖南衡阳县法院通报称,第一次是适用简易程序判决驳回,另外三次是因丈夫多次表示认错改错以求谅解,妻子也通过短信等方式表示愿意给其时间和机会。

“第一次起诉至今的5年间,陈定华自始至终请求和好的意愿非常强烈。”他称,自己对妻子还有感情,即使身边亲友和警方都劝他放下这段婚姻,他仍坚持不愿意离婚。“她的幸福只能由我来给。再补我1000万、5000万,我都不同意离婚。”

以下是当事女方在“九派当事人”栏目中的发声:

(一)【拿钱是子虚乌有,也没有生小孩】

大家好,我是五年四次起诉离婚被驳回的当事女方。我来简单澄清和说明一下。

我们的婚姻仅存续了几个月的时间,我就提出要离婚。离婚的主要原因是赌博和家暴,这是原则性的错,而且是改不了的。他是一个游手好闲,只会指挥别人做事的人,就好像他是一个老板。在生活当中我们不是平等的,他什么都不做。他基本上每个星期都会偷偷出去赌博,被我发现了就会吵架,他不服,两个人就推搡起来了。他平时生活当中控制欲很强,我不听他的,他就打我。我不跟他沟通,他就打。一定要在他控制范围之内,他控制不了的时候就会动手。

在起诉离婚以前,我没有做过伤情鉴定,因为那时候还没想过离婚。毕竟在农村,如果有一点不严重的吵架和推搡,没有打算离婚的话,去报警会以后会很难自处。我在起诉后有报警验伤。家暴都是有伤情鉴定的,而且是有人身保护令的,都是有证据、可追溯的。

从第一次起诉离婚以后,我们都没有见过面,是分居状态。我们见面的次数本来就少,只有开庭的时候才见面,这都能打。他家暴不只是抓头发的事,他现在只是把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轻描淡写。从开始的威胁和猖狂,现在变成他作为受害者了,这是他现在的套路。我说的东西都有证明,而且是政府机关有盖章、有记录、查得到的。他赌博有被拘留过,也有公安局出示的行政拘留处罚书。他现在都是口说无凭,没有一个有章的。

男方说我拿了他的钱,可所有事实在判决书上都呈现出来了。装修款已经当着法院的面还给他了,对方也有写收据;我没有做过生意,38万是子虚乌有、是编造的,而且是被第二次判决书的第18条证据推翻了,证据不成立,没有这回事。他有买戒指,但是我不知道是多少钱,没有盒子,没有发票,没有证书,也没有带我去买,他只是拿了一个塑料小密封袋给我,我也不知道是真的假的,是不是10万也是个问号。但是这个东西我会还他的,因为恨一个人是不会要他一分钱东西的,看到这个东西都是恨,都是不好的回忆。

还有,我没有生小孩。我之前说“难道是要我在外面跟别人生了小孩才算感情破裂吗”,是因为已经被打成这个样子了,人身保护令都下了两三次了,法院还是认为感情没有破裂,我是一气之下才这样子做的。我每一年都在起诉,一起诉就是半年时间。要开两次庭,第一次跟第二次要间隔六个月的时间,中间我是没有时间去怀孕的。我当时完全是为了去驳法院,才说了这样的话。我这么多年都奔波在去法院、律师事务所还有上班的路上,根本就没有时间去怀孕生小孩。

(二)【给我幸福就是挨打吗?】

我是五年四次起诉离婚被驳回的当事女方。应“九派当事人”栏目的邀请,继续澄清说明下。

法院每次都说证据不足。以前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后面是为了社会稳定和家庭和谐,不离婚为宜。我提的证据一次比一次充分,我一次比一次信心大。所以到后面他打我、我父亲、我弟弟成那样了,法院还是没有判,我对法院就很失望了,所以我不得不求助于媒体来帮我发声,来替我讨回公道。

法院说派人走访、调节婚姻关系的事,我不知道,因为我这些年一直在外面,开完庭我就走了,我没有回过家。我不敢回家。所以到底有没有这回事,我不是很清楚。但是婚姻关系要通过别人来走访吗?婚姻关系是两口子的事情,而且我们两个以前都很少在家里生活,走访别人有用吗?这是很离谱的。走访都是找别人,根本都没有走到我这里。

他说只有他能给我幸福,我觉得很可笑、荒唐。给我幸福就是挨打吗?我不欠打。他雇佣私家侦探查我的信息,我觉得不可理喻。查我信息有什么用呢?查了我就愿意跟他了吗?他是抓我回去还是杀我?在我眼里就是,找到我,肯定是禁锢我、殴打我,绝不是什么合法手段,他是我眼里的恶魔。如果不想离婚,查到他不想看到的东西,心里不会不舒服吗?到底是要离婚还是不离婚?他这是自相矛盾。

我从来没有犹豫过,从来都没有要给他机会,法院是在推卸责任,把这个责任推到我身上去了。如果这次不判,我还是会继续起诉。现在我提起第5次起诉了。拿到判决书以前我什么都不敢说,只有看到判决书,我就心安了,我就觉得我这么多年努力和坚持没白费。不离婚也是要遭他威胁、遭打。离婚后他还要打,那就依法办事,该干嘛干嘛。结婚证并不是对方犯罪的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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