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尿酸、肉毒素、水光针……未经检验进口的医美产品你敢用吗?

2021-04-27 15:52:54 作者: 玻尿酸、肉毒

玻尿酸、肉毒素、水光针……未经检验进口的医美产品你敢用吗?飞入寻常百姓家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郭剑烽 2021-04-27 14:31:06

新民晚报讯(通讯员 金玮菁 记者 郭剑烽)玻尿酸、肉毒素、水光针、溶脂针等等,都是常见的医美产品。但又有多少人知道这些医美产品是从哪里来?它们是不是符合标准?日前,经宝山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经营医美产品案件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张某、吴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三万元。

2020年8月,公安机关在江西省宜春市一仓库抓获了非法经营医美产品的张某,以及为其收发货物的吴某。查获大量玻尿酸、肉毒素等大量第三类医疗器械、药品,货值共计55万余元。

图说:非法经营医美产品的价格。宝山检察院供图(下同)

合伙经营医美产品

事情要从2020年4、5月说起。张某和杨某看到市场上医美行业非常火爆,就开始对医美产品进行调查。张某告诉检察官,市面上常见的有玻尿酸、肉毒素、水光针、溶脂针等。这些美容产品都是注射使用,玻尿酸作为肌肤填充,看上去比较饱满;肉毒素用来瘦肌肉;水光针用来美白;溶脂针用来溶解脂肪。市场需求非常大。有了一定的了解后,两人决定合伙做医美产品的生意。

张某联系购买减肥药,杨某进购各个国外品牌的玻尿酸、肉毒素、水光针、溶脂针等产品。他们将产品分装后,在各个微信群和朋友圈打广告。有人主动联系下单,他们再根据订单发货。

张某和杨某并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也没有第三类医疗器械许可证。那么他们销售的这些医美产品是真是假?如何分辨真假?张某说:“这些医美产品都是真的,我们凭经验看的出来的,如果是假的一眼就能分辨。”

图说:聊天记录。

高薪雇佣小工帮忙发货

没想到生意太好,两人根本忙不过来。在经营了一个月后,杨某找来了老乡吴某帮忙,还租了一个仓库,安排吴某住在仓库。货物直接发到仓库去,吴某就在仓库收货分装发货。张某和杨某找到的客户下了订单后,由吴某将相应的产品发给客户。刚开始,每天生意有十几单,发展到后来,一天可以有三十几单。

吴某是否知道自己收货、分装、发货的是什么物品吗?吴某交代,都是美容方面的产品,共有十几种。张某和杨某告诉他一些简称,便于收发货,比如“内粉”“外粉”“纽拉”“贝拉”“德玛”等。有时张某和杨某会要求将这些物品与针筒一起寄出给客户。

关于张某和杨某是否有药品销售许可证、这些药品是真是假,吴某都说自己不知道。但他知道在江西当地平均工资是3000元,自己只是收发快递,每月就能拿到1万元的高薪。他说:“卖这些东西应该是违法的,所以工资才会那么高,但是工资太高太有诱惑,我也就没有深究。”

通过网络销往各地

家住上海的张女士,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好友在卖医美产品,就通过微信购买了两支溶脂针,经查快递发货地址和发货人电话,就是从吴某处发出的。类似这样的买家还有很多。这些医美产品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的传播,销往全国各地。

公安机关通过线索发现,有人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境外走私等非法渠道大量购入美容针和药剂,并在宝山一小区内通过微信等互联网方式对外销售,经过一番调查,抓获了本案的张某和吴某。杨某在逃,公安机关对其作进一步侦查。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吴某违法国家规定,在未取得第三类医疗机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我国境内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和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非法经营罪对张某、吴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这些通过非法渠道进入国内市场的医美产品,外包装是全英文,没有获得进口许可,也没有经过检验检疫,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可能会对人身健康产生危害。因此,请广大爱美女性在进行医美服务和购买医美产品时,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选择符合标准的产品,以免“微整形”变成“危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