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首日 十堰交警查获9名“酒司机”

2021-05-02 17:28:40 作者: “五一”假期

十堰广电讯(全媒体记者 陈伟 特约记者 熊伟 赵翊雯)五一小长假期间,车流迅猛增长,为有效预防交通事故,护航市民平安出行。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力疏堵保畅的同时,组织执法小分队,深入景区景点、农村道路,采取午间、夜间错时方式,开展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活动。五一小长假首日,查获酒驾6起、醉驾3起、无证5起、超员4起,其他交通违法100多起。

5月1日,16时25分,彭某驾驶鄂C7N2XX二轮摩托车,从房县门古镇向化龙镇方向行驶至门古彭家湾路段时,被房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29mg/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六个月。

5月1日,16时53分,李某驾驶鄂C805XX小型普通客车,从竹溪县向坝乡往桃源乡方向行驶,行驶至向坝乡五丰村时,被竹溪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26mg/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六个月。

5月1日晚,武当山大队执法小分队,在武当山特区皇榜路开展酒醉驾整治,晚9时许,杨某涛(男,现年37岁)饮酒后驾驶鄂CLM9XX二轮摩托车被查获,经呼气式检测,酒精含量为68.7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2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六个月。

5月1日21时37分,房县交警大队民警在房县城关镇房陵大道华盐门前路段执勤时,示意一辆由南宁路往唐城广场行驶的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车牌号鄂CS65XX)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驾驶人杜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使用呼气酒精检测仪对杜某呼出的气体进行检测,酒精含量为84mg/100ml,其涉嫌醉酒驾驶,遂将杜某带至房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

5月1日中午,市公安交管一大队在马赛路紫薇岛公交站处开展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辆鄂C379XX号小型客车超员,经现场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8人,超员3人,超员60%。

交警提醒,节日期间,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谨慎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