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致两人受伤 司机郭某被判拘役三个月

2021-05-15 19:23:22 作者: 酒后驾车致两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15日讯(记者 吴岳文)酒后驾车致两人受伤两车受损,记者5月15日获悉,文昌法院日前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司机郭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去年10月某日晚上9时许,郭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途经文昌市文蓬线某处弯道时超速行驶,适遇欧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载王某对向行驶至此,因郭某操作不当,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被害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抽血并鉴定,郭某的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22mg/100ml。郭某事后赔偿两被害人医疗等费用共计15万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郭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造成2人受伤,其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以及在事故发生后对被害人积极施救、赔偿经济损失等,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就属于饮酒驾驶,达到80mg/100ml就属于醉酒驾驶。我国近年来持续保持对危险驾驶行为的严打力度。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不要酒后驾车,以身试法,别让“有酒有故事”变“有酒有事故”。南海网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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