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出期间网贷 不知情妻子无偿还义务

2021-05-17 21:03:09 作者: 丈夫外出期间

江南时报讯 夫妻分居期间,丈夫在外办理网贷且未能按时还款,不知情的妻子是否需要担责?

2015年,王某与储某登记结婚,同年5月夫妻二人向某银行贷款购置了一套商品房。随后丈夫王某外出打工再未回归家庭,该房贷一直由在家的妻子储某偿还,未出现逾期情形。在夫妻二人不和分居期间,丈夫王某又私自在上述银行线上办理了13万元的网贷,妻子储某并不知情。此后,由于该网贷逾期,银行催收无果,遂将夫妻二人告上法庭。

海安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该银行的13万元网贷应视为其个人债务,妻子储某并未参与,无偿还该笔贷款的义务。

(程兰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