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坦白出轨,妻子录音取证,法院为啥不采信?

2021-06-13 04:21:59 作者: 丈夫坦白出轨

妻子录下了丈夫承认出轨的语音

但当两人最终对簿公堂

这份证明丈夫出轨的唯一证据

却未被法庭采信

怎么回事?

陈女士与张先生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

然而随着丈夫事业的蒸蒸日上

家庭经济条件的不断改善

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

出差的日子也越来越多

陈女士还发现

丈夫经常与一名女子频繁联系

在不断的猜忌和争吵中

张先生承认他与该名女子有亲密关系

我心里并没有她,只是工作压力大,生活在这样的家里,感觉好累。

他表示自己愿与外面的女子斩断联系

如果对家庭不忠

将自愿把房产留给陈女士

作为抚养孩子的保障

我实在不能释怀丈夫的背叛,对于他也变得患得患失。

之后,两人争吵不断升级

最终张先生提交了离婚的诉状

财产一人一半

陈女士认为丈夫出轨存在过错

财产不应一人一半

并提交了录音证据

但是出轨录音却“不作数”

为什么呢?

本案中,陈女士删除了手机中的原始录音,其证据来源容易遭受质疑。此外,将录音转存在光盘上,录音不仅转换了载体,更严重的是改变了录音的格式。格式转换后,一方面,可用于鉴定证明未经过剪辑的很多特征消失了,另一方面,格式转换本身也是一种人为操作处理。法院因此未能采信这份录音证据。

使用录音证据应注意哪些问题?

? 取得方式要合法

取得证据的过程要合法,排除非法证据。如果是通过录音记录谈话的过程,谈话时态度、语气不能被认为是在胁迫对方,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被录音者必须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如果被认定为有胁迫,录音证据将无法使用。

? 保留录音的原始载体

提交的录音最好有原始载体。比如,如果是用手机录制的录音,最好提供该手机,并且播放手机中的录音文件。即使出于备份考虑,原手机中的原始文件也不能删除,需要作为原件以备用于质证和司法鉴定使用。如果已经将手机中的录音文件拷贝到其他载体上,比如光盘、U盘等,采用直接文件拷贝的方法,不要改变录音的格式等内容。

另外,无论录音时间有多长,内容有多繁杂,都不要自行剪辑,保留录音的原始面貌。

? 重要的录音证据可进行诉前固定

对于重要的录音证据,为了防止原始载体损坏或录音丢失,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或公证进行证据固定保全。

▲来源:司法鉴定服务平台

来源:七台河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