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

2020-07-23 23:31:29 作者: 特殊转移支付

  上述资金如何分配?许宏才表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方面,重点用于解决当前基层面临的疫情防控、基本民生保障等困难。

  抗疫特别国债主要用于有一定资产收益保障的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包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贴息、减免租金补贴等。各地可以在分配额度内按照一定的比例预留机动资金,解决基层特殊困难的急需资金需求。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分配使用。

  此外,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相关资金,主要突出支持减税降费,用于弥补地方减税降费后形成的新增财力缺口。新增的500亿元地方财政赤字由市县基层地**府按照一般债务的有关规定安排使用,重点用在落实“六保”任务方面。

  细化流程确保资金直达基层

  许宏才表示,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是在保持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不变、地方保障主体责任不变、资金分配权限不变的前提下,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完善相关资金分配程序,压实地方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具体来看,这一机制根据各类资金特点,分门别类地细化制定资金直达流程。财政部预算司司长李敬辉表示,对于列入特殊转移支付的资金,财政部将主要按照因素法切块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落实“六保”的任务需要,提出细化到市县基层的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同意后下达基层。

  考虑到抗疫特别国债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并支付利息,带有一定的财政补助性质,为了体现地区间公平,财政部主要按因素法切块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使用范围和“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自主落实到市县基层和具体项目。省级财政部门报财政部备案同意后再下达到市县。

  此外,李敬辉表示,对于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资金,财政部将按现行的管理办法分配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细化到市县的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同意后下达到市县。对于列入地方财政赤字的资金,财政部将按地**府一般债务管理规定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由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细化到市县的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

  加强资金监管 防止“跑冒滴漏”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为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直达市县基层,财政部将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做到资金流到哪里,监控就到哪里。

  李敬辉介绍,财政部正在建立直达资金的监控系统。一是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要求。为规范特殊转移支付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财政部已经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还专门制定了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台账、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监督问责等要求,为加强资金监管提供制度依据和保障。

  二是建立台账制度,实行全程监控。财政部对新增财政资金将建立全覆盖、全链条、动态化的资金监控系统。一方面,对相关资金实行单独标识,资金监管要贯穿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的全环节;另一方面,在系统中建立预警机制,按照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要求,设定预警条件,有的地方如果不符合要求会自动提醒和报警,立即通报地方纠正。同时,对市县提出要求,抓紧摸排需要帮扶的困难企业和人员名单,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精准落实到位、尽快发挥效果。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强化问责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日常监督和重点监控,实时跟踪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及时发现并制止截留挪用、弄虚作假、资金沉淀等问题。同时,推动社会监督,包括公开公示,对社会公众反映的情况及时回应、及时整改。并且加大问责力度,对监管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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