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和辅导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采取专家面谈、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具备的敬业精神、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心理测试。采取网上测评方式,面试当天同步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录用参考。
4.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学校根据硕士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和辅导员岗位类别招聘计划,按照1:1.2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同类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考察人员名单在青岛大学网站公示。
5.考察。通过查阅档案、函调、实地走访等形式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思想**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辅导员工作者,不予录用。
6.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学校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校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相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应材料,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应参加却未能按时参加各应聘环节的应聘人,视为本人自动退出本次招聘。
(三)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不再保留其录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郭老师????
咨询电话:0532-85953127。
六、招聘工作监督
学校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32-85953137。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 ? ?附件2:***员组织关系证明.docx
? ? ?附件3:任职主要学生干部证明.docx
? ? ?附件4: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青岛大学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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