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农业乡村部发布《乡村土地运营权流通管理方法》,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新《方法》对2005年颁布实施的《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流通管理方法》进行了修订,新的内容首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执行“三权”分置准则,聚集土地运营权流通,选用新称号,在依法维护团体所有权和农户承揽权的前提下,首要就相等维护运营主体依流通合同获得的土地运营权,增加了具体规则。
二是遵循加强监督管理要求,作出新规则,清晰了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经过流通获得土地运营权的检查审阅具体规则,以及树立危险保证准则的要求,以更好保证流通两边合法权益。
三是环绕强化犁地维护和粮食安全弥补新内容,清晰土地运营权流通要保证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严厉避免犁地“非粮化”,坚决阻止犁地“非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