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办公厅通报:对这些地方予以督查激励

2021-05-11 22:50:51 作者: 浙江省政府办

  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宁波市鄞州区、苍南县、玉环市。

  2021年对上述地区给予适当奖励,在安排辖区内医疗资源配置方面予以适当政策倾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

  实施学前教育补短提升工程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杭州市上城区、德清县、台州市黄岩区。

  2021年对上述地区统筹相关资金给予适当奖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表现优异的县(市、区)

  杭州市富阳区、宁波市海曙区、温州市瓯海区。

  2021年对上述地区在安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时,在原有资金安排基础上再予以适当倾斜。(省民政厅组织实施)

  落实鼓励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力度大、提高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成效明显的县(市、区)

  杭州市富阳区、常山县、天台县。

  2021年对上述地区在安排财政就业补助转移支付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省人力社保厅组织实施)

  督查中发现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的市、县(市、区)

  宁波市、温州市、湖州市,杭州市西湖区、宁波市镇海区、湖州市南浔区、嘉善县。

  2021年对上述地区给予一定财政资金奖励。(省政府办公厅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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