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金鹏:二里头遗址第二期考古的主要成就

2020-09-28 21:31:47 作者: 杜金鹏:二里

在F9南面,另有三座铜器浇铸场,分别编号为Z1、Z2、Z3。

Z1,长方形浅穴式建筑,东西长约9.5米,在其东北部有门道和台阶,场内是层层叠压的路土,路土面上分布着许多红烧土面、铜液凝固面等遗迹,出土有熔炉残片、铜渣、小铜块等遗物。场内也发现一些柱洞。其北边缘分布着几座儿童墓葬,场内路土层间排列着几座成人墓葬。

Z2,长条状浅穴式建筑,东西长约18米,在其活动面上(主要在四周)发现有柱洞和红烧土面。其西半部被Z1叠压,二者间有更替关系。

Z3,长方形浅穴式建筑,东西长7.5米以上。本遗迹内路土可分为若干层, 层有红烧土面,层有若干红烧土面和铜绿锈渣。在 层路土内,还夹着M64、M65、M86等墓葬。

Z1、Z2、Z3与F9大致南北成排,应属相同性质的遗迹,即为浇铸青铜器的“工坊”或“工棚”。(图四)

2.相关房址

在青铜冶铸作坊遗址发现几座小型房址,根据其结构和遗迹现象分析,应与青铜冶铸有关,可能为工匠的工作坊或休息房。

83YLⅣF2,位于上述“浇铸场”F9与Z1之间。系坐北朝南、面阔两间的小型地面建筑,分东、西二室,各有门,皆向南,室内居住面均不止一层,每层都有火塘,有的火塘下凹成浅坑,呈青灰色乃至黑色;有的则与地面持平,呈红色。西室四面墙的内侧皆敷有黄细泥,室内居住面北边应门处有一块红烧土面,当为灶址。东室居住面为黄褐土,其东北角、东南角各有一灶址,东南角的火塘中竖立有几个土柱,显然是起支撑作用的。根据其与铸铜“工场”相邻,房内有火塘,以及火塘内还有用于支撑的土柱等现象,可知其与用于居住的普通房子有所不同,或许是用来烘烤、预热陶范的地方。(图四)

此外还有几座小型建筑,或与铸铜作坊有关。83YLⅣF5,系一地面建筑,平面呈长方形,居面东北部有一方形“灶台”,其上有一瓢状烧面,居面其他地方多经火烤。83YLⅣF1,为半地穴式,平面呈方形圆角,地面平坦,东北角有灶坑。房址地面中央有一圆形柱洞。83YLⅣF6,半地穴式建筑,分为东、西两室,中间有隔墙。房内有多层居住面,每层都经夯打,并有红烧土面。83YLⅣF7,也是半地穴式的建筑,房基内有三层路土,表面有不规则的红烧土面。

3.陶窑

83YLⅣY1,平面呈U字形,窑口南向,窑室已毁坏不存。现存有火道、火膛与窑柱。火道内有塌陷窑箅。窑壁涂抹草拌泥,窑柱也是用草拌泥筑成,较为坚硬,呈青砖色。在陶窑的东北侧发现一个同时期方形坑,遗留有柴木堆放痕迹,可能与窑有关系。上述陶窑可能与青铜冶铸作坊中陶范烘焙设施有关。(图五)

4.祭祀坑

84YLⅣH99,本是一口废弃水井,口部呈长方形,东、西壁上有对应的两排脚窝。填土中埋置人骨和兽骨,分述如下。

人骨自上而下大致可分成9层,第1层,为一完整的人架,侧卧,下肢屈曲,双手合掌在腹前,身前有一块石头,据观察其四肢均像捆绑样子,可能是活埋的。第2至9层是另一具人架,系肢解碎尸后一边丢入废井中,一边填土掩埋的。

兽骨分成两层掩埋,上层一兽俯身侧卧,无头,四肢折断,其中右后肢骨断而肉连,左右肢则分离在两处,右前肢骨亦折断。下层有上、下颌骨和零散兽骨,已分离多处。动物种属尚未鉴定。

根据以上情况,推测这是一处祭祀遗存,人牲与兽牲的处理法是一样的,而对人牲的处置则更为残忍。出土遗物有兽骨、朱砂和坩埚块、铜溶液、残石器等。

5.水井

83YLⅣH47,井口呈长方形,井壁有脚窝。前述84YLⅣH99也是一口水井。

6.熔炉和灰坑

若干灰坑中出土与青铜冶铸有关的遗物,分属二里头文化二、三、四期。

笔者曾在84YLⅣT47发现两个烧土坑,坑中堆满灰土,坑壁与底部皆受热呈灰褐色,有二层以上的烧结层,类似坩埚内现象,推测为熔铜铸器之熔炉遗迹。一坑平面作蝌蚪状,东深西浅。另一坑平面呈心形,底平坦,坑中还残留有铜渣。

在83YLⅣT27H19、83YLⅣT12H51等十多个普通灰坑中发现有陶范、坩埚、铜渣、铜绿锈、木炭、小件铜器等。其中83YLⅣT27H20出较多陶范,有的有花纹,有的似绘有花纹而尚未雕刻。

(四)文化内涵与分期新认识

根据一些新的考古收获,对二里头文化内涵与分期有了全新认识。

1985年在V区的发掘,对于第1、2号宫殿遗址间的地层情况有了新的了解。除了有二里头二期、四期的遗存,也发现一批二里岗时期的文化遗存,出土一些二里岗期陶器等遗物。发掘者将其称为二里头第五期(即二里岗期)。二里岗期遗存的发现,为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岗文化的关系、二里头遗址兴废变迁等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新的材料。同时,进一步细化了二里头文化分期,大体上,每一期都可细分为早、晚两段,其中二、三期可细分为3段。

(五)遗址范围与布局新探

第一期考古工作,对遗址范围有初步了解,把遗址划分为九个工作区。我们在此基础上,扩大了工作范围,主要是在遗址西侧和北侧扩展探索,确认遗址范围比先前认知的要大许多。

经过新的考古勘探和发掘,确认遗址西侧、二里头村通往翟镇公路以西,也是二里头遗址范围,从而增加了Ⅹ、Ⅺ、Ⅻ共三个新的工作区。而二里头遗址北边缘,以前以为应在现洛河南堤以南,新的工作成果证明洛河大堤以北、现在的洛河河滩,也是遗址组成部分,因此原先划定的Ⅲ、Ⅵ、Ⅸ三个工作区均向北延伸至洛河滩。在遗址东部,没有发现新的文化遗存,即遗址范围大体上不超出原先确定的边界。而遗址南面是洛河故道,界定了遗址南缘。(图一)

通过本期考古工作,还对遗址布局有了新认识。首先确认遗址Ⅳ区南部,是铸铜手工业作坊区之所在;宫城东侧的Ⅲ区,有一些大型夯土基址建筑,出土重要的铜器、玉器和特殊陶器等,应是贵族聚居区;宫城以北的区域,主要是Ⅵ区南部,包括与之相邻的Ⅲ区和Ⅸ区之部分,是祭祀遗存分布区;而在遗址南部古洛河沿岸高地上,Ⅰ区、Ⅳ区南部,则是仰韶文化和庙底沟二期文化分布区。另外,也对遗址空间布局的动态变迁有所察知,如宫殿区在二里岗时期的没落,祭祀区在二里头四期偏晚时候出现制骨手工业作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