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探访 | “降噪令”之后,北京的公园清净了吗

2020-07-23 14:03:45 作者: 实地探访 |

空闲时想去公园走一走、静一静,却被大合唱和跳舞吵得头疼,不少市民感叹“清静游园太难了”。

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公园景区文明游园作出了规范。在公共场所秩序方面,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就包括,在公园等公共场所娱乐、健身时使用音响设备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行为。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发现,许多公园仍存在声音超标的情况,禁而不罚,导致公园“降噪令”大打折扣,公园宣传劝阻也收效甚微。

现场

仍有市民自带小音箱 声音不小

针对在公园里唱歌、跳舞等娱乐健身行为,目前全市并没有统一规定。但北海、景山、天坛等市属公园曾相继发出“降噪令”。2014年,景山和北海将每月的第一个周一定为“无噪音日”,要求当天在园的团体或个人产生的音量不超过55分贝,同时禁止大音响设备等入园。2016年,天坛开始实行分区管理,要求游客在核心文保区、主要干道等不进行唱歌、跳舞等娱乐活动,今年7月9日,“降噪令”升级,核心文保区也禁止大合唱。

天坛公园介绍,此前经常接到游客关于合唱声音过大等方面的投诉,“最高的时候,音量超过了100分贝。”

“降噪令”执行得怎么样?记者走访发现,北海五龙亭里仍有市民在活动,音箱一开,一人领舞,其余5人“翩翩起舞”。而到了周末,这个小团体更加“壮大”,跳舞的市民大约将近15人,场地也挪到了仿缮饭店门口的空地上。

在景山公园,每天也都有喜爱跳舞的市民在后山活动。记者注意到,离跳舞小团体不到20米处,就摆放了公园的“降噪”宣传牌。其中提到,在公园娱乐、健身时禁止使用音响设备或其他方法产生噪音,干扰周围环境。

天坛公园祈年殿西侧花甲门外的大树下,曾是许多老人大合唱的聚点。从7月9日起,他们的聚点挪到了双环万寿亭和西北外坛区域。老人们歌声整齐高亢,100多米开外即可听见。

几乎每家公园都有唱歌跳舞小团体

上午9点多,来陶然亭公园锻炼的市民渐渐多了起来,有的围着湖心健步走,有的找个僻静角落压压腿、伸伸腰,还有的在健身广场三四人一组踢毽子,十分热闹。而在高君宇烈士墓不远处的凉亭里,音箱开着,两人一组跳起了国标舞。声音不小,路过的一些市民只能选择绕着走。“高君宇烈士墓是个缅怀革命先辈、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严肃场所,在这跳舞不仅影响其他游客,而且是对烈士的不尊重。”在一边锻炼的市民赵女士说。

记者注意到,在市公园管理中心网站的“互动交流”一栏,陶然亭公园北门唱歌跳舞扰民问题曾多次被反映。园方回复称已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广播持续宣传,显眼处摆上宣传展板。“这半年来唱歌跳舞的的确少了,加上上半年的疫情,公园里的声音小了。”每天到公园遛弯儿的市民詹女士说。

“唱歌、跳舞及其他方式的健身和娱乐本身并没有不妥,问题在于活动的时间、地点及声音大小是否对旁人造成了干扰。”采访中,不少市民表示。记者走访多家公园,并用“分贝测试仪”APP测试,只要自带音箱,基本都在70分贝以上。许多公园都存在“声音大”的情况。

位于东五环外的常营公园,一到傍晚,唱歌、跳舞的都在公园“集结”,有的市民还自带大音箱、话筒,公园俨然成为小型KTV现场,音量一般都在80至90分贝。而在丰台花园,疫情之前,也总有合唱团到访。“感觉他们是专业团体,场子很大,有小号、贝斯、大鼓。”住在丰台花园的詹女士经常带孩子在公园玩耍,“声音挺大,特热闹。”

做法

公园给“歌舞团”限定时间或转移地点

傍晚喜欢到公园散步的高女士认为,不管是历史名园,还是市民身边的公园,以及其他街心公园、郊野公园等,作为公共场所,娱乐活动应该守规矩,音量控制在合理舒适的范围内。这就要依靠健身者的自律,但如果其行为越出了一定的边界,理应受到约束和规制。

记者注意到,出台“降噪令”的公园也并非“一刀切”。比如景山公园近年来不断通过调研走访,从声源上区分设备类和无设备类,循序渐进分类管理,通过牌示广播、巡视劝阻等手段,使公园从原来的周一无噪音日到如今只有周末才有合唱团体活动,从原来的限制演奏乐器种类和音箱大小,到现在所有穿透力强的设备基本绝迹,团队活动的频次和人数都有大幅下降。天坛公园核心文保区对合唱说“不”的同时,建议合唱团体挪步至西北外坛。“外坛空旷,有绿地,环境也好,适合唱歌。”园方表示。

陶然亭公园通过不间断园内广播、南北门区LED屏、摆放“不文明游园黑名单”展板等多种方式倡导游客文明游园,同时,开展科普活动普及噪音对人体的危害,使用专业仪器对音量进行监督检测,希望能提高游客对噪音的认识,让锻炼团体从思想上认识噪音的危害。另外,公园还建立了网格化流动机制,加大巡视力度,一经发现个人及锻炼团体高音量行为及时劝说,力争将音量控制在合理舒适的范围内。

困惑

公园无执法权 劝起来不容易

针对唱歌、跳舞产生的嗓音,如何处罚呢?根据文明行为条例,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将依照《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处理。记者查询发现,在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应当控制音量,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我们虽然是管理方,但却没有执法权,产生不了威慑力,管理上困难重重。”一名公园管理人员坦言,对于不听劝阻的,会由公园保卫科联合派出所对活动团队进行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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