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 摄影报道)今年8月1日,从黑龙江来海口购房的邓女士通过房产中介海南无忧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忧房中介”)看中了一套位于滨海大道的二手房,但在邓女士购房过程中发现,中介多次隐瞒信息,导致其无法继续相信中介,便提出退还2万元意向金,但至今都没有拿到退款。于是便向国际旅游岛商报新闻热线进行反映。
邓女士说,今年8月1日中午,她与无忧房中介椰岛广场店签订购房意向书,并通过微信转了2万元意向金。当时无忧房中介的工作人员表明,若最后达不成协议,2万元可按照协议退回。后来她在签《购房意向书》时,在第六条明确看到,自甲方(无忧房中介)收到乙方(邓女士)支付意向金起7个工作日内为本意向金有效期,该意向金在有效期内暂存甲方处,乙方不得收回;有效期满后乙方未主张收回该意向金,则有效期自动顺延,若甲方未能在有效期内按照乙方上述要求同卖方达成一致,则须全额无息退还该意向金,双方依据本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取消。
邓女士还说,她当时正是看到这一条款,才放心地与无忧房中介签订意向书并交2万元意向金的。
邓女士称,签订《购房意向书》后,当天下午,中介告知她所购房产有抵押,卖方需要买方再交10万元定金作为房款,帮助办理房屋解押手续,她认为中介隐瞒信息,未提前告知该房产有抵押情况,对中介和卖方的要求提出不满。但在双方沟通后,她还是和中介签订了另外一份再交10万元定金的《购房意向书》。
后来无忧房中介通过微信发送给她的一份《售出确认书》,看到原本说好的拎包入住变成空房交付时,她感到很气愤。同时,得知中介已经将2万元意向金未经她的同意转给卖方时,她觉得自己无法接受。并且原来介绍说自己看中的这个小区对面的工地不会盖高楼的,但后来经邓女士自己了解,对面的楼房其实要盖到23层,她对无忧房中介感到很失望,觉得他们满满的“套路”。“我和女儿不信任中介了,想退意向金却退不了了。”邓女士这样说。
记者随后采访了无忧房中介椰岛广场店负责人陈某,据他表示,邓女士购房的意向金已经转给卖方,经过与卖方沟通,对方不同意退还,所以导致中介无法退钱给邓女士。如果邓女士想要回这笔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
针对此事,邓女士之前也向警方报过案,投诉中介隐瞒信息属于诈骗行为,但警方调查后以合同纠纷为由帮助邓女士协调卖方退款,但依然遭到卖方拒绝。据了解,自8月份来,邓女士还多次致电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经海口市住建局约谈无忧房中介后,12345给邓女士的回复是,中介坚持不退还意向金,建议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责任编辑:赵康丽】
【内容审核:曾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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