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赚快钱,男子频繁注册空壳公司、对公账户转卖

2020-11-07 15:45:37 作者: 为赚快钱,男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建检记者刘遥)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此案的一名嫌疑人,为了轻松赚钱,干起了买卖空壳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的生意。而诈骗分子为了躲避警方侦查,最爱用这些空壳公司的对公账户转赃款。目前,这些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检方批准逮捕。

王某只有初中文化,一直找不到心仪的工作,可他不愿意干太累的活。2019年4月,他遇到了孙某,被告知有一种只需要身份证就能轻松赚钱的方法。王某在孙某的安排下,住进了酒店里。他的“工作”很简单,就是每天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去注册空壳公司,然后再拿着营业执照去银行办理一套对公账户,转交给孙某就能得到1000元的报酬。孙某则把这些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转卖出去获利。

几天之内,王某就在南京注册了14家公司,并办理了14套对公账户,收取了1万多元的“工资”。

2020年初,熟悉操作流程的王某自立门户,像孙某一样辗转各个劳务市场,或者通过网络招聘自己的“下线”,拿到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后,他直接邮寄给买家。直到同年4月,一名受害者被骗了5万多元后报警,警方查询到有部分赃款打入到王某名下的公司,于是继续调查,发现和王某有关联的公司共有35家,注册地遍布南京、杭州、西安、乌鲁木齐等多个城市。很快,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王某。

现代快报记者从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因为个人账户频繁的资金变动很容易被检测到,所以不少犯罪分子打起了对公账户的主意。办理对公账户的前提是注册公司并拿到营业执照,所以买卖营业执照及对公账户成了助推通讯诈骗等犯罪的“黑灰产业”。检察官介绍,买卖、出借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行为,不仅会使自己征信受损,不能贷款买车买房等,情节严重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建邺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王某、孙某等人的行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他们已被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