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南大8天后,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撤诉:我们今后还要生活

2021-04-06 16:45:56 作者: 起诉南大8天

2021年4月6日,“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刁爱青的姐姐,突然在今日头条发文称,向法院提交了对南大的起诉状8天之后,决定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

起诉南大8天后,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家属撤诉:我们今后还要生活

3月29日,“南大碎尸案”受害人刁爱青姐姐刁爱华,前往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刁爱青遇害一事起诉南京大学,并在当日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起诉材料。

诉状要求南京大学对25年前“刁爱青凶杀案件”承担民事责任。家属方要求校方,承担刁爱青死亡赔偿金以及丧葬费,还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合计162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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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南京大学宣传部内部人士回应,他们关注到了相关报道,得知此事已进入司法程序,会尊重司法程序。

刁爱青的姐姐刁爱华表示,作为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刁爱青的家属,感到相当遗憾的是,直到清明假期结束,至今仍未等到南京大学的任何回应。南京大学并没有就家属提交的起诉进行任何回应,也并未主动联系与我们沟通。

刁爱华表示,因自己的父母双亲均已经年迈,唯恐他们两位老人家的时日不多,等候不起。所以他们全家决定,于3月29日正式起诉南京大学,索赔1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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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为什么要撤诉的原因,刁爱青的姐姐在文中透露,这个清明节,其一家人过得格外煎熬,也发生了一些小插曲。

假日期间,陆续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和一些有“特殊使命”的亲朋来到家中,询问她是否有撤诉的可能。

最终,受害者刁爱青家属同意填写了撤诉申请书。刁爱青的姐姐表示,“我们今后还要生活,孩子还在读书,一些家人亲戚也在劝我们,考虑了种种因素后,我们决定撤销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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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爱青遇害的25年来,其家属一直在等,刁爱青在学校经历了什么?此次撤诉之后,受害者刁爱青的家属还是希望,能够与南京大学进行沟通,希望南京大学能给我们一个回复

“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刁爱青的父母起诉南京大学,也是他们25年来的心愿。

刚得知刁爱青姐姐的撤诉决定,感觉非常震惊也感觉到匪夷所思。不过既然委托人决定撤回起诉,则作为当事人的律师,只能尊重委托人的决定。

“南大碎尸案”又称南京“1·19”碎尸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被害人刁爱青系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在校期间被凶手残忍杀害。凶手为毁尸灭迹,将刁爱青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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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家属起诉南京大学的案由,是在刁爱青失踪当天,因刁爱青的室友违规使用电器,南大宿舍管理老师滥用教育惩戒权,“株连”责罚刁爱青。

南大宿舍管理老师的这个责罚,导致刁爱青情绪悲愤之下才离开宿舍,最后刁爱青惨遭身份不明歹徒杀害。

更为严重的情况是,刁爱青在宿舍里失踪时间长达10天,学校宿舍管理人员都没有发现有人已经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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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由于南京大学没有履行宿舍管理职责,延误了报警破案的时间,客观上导致该案错过了最佳的侦破时机,长达25年都无法破案。

“南大碎尸案”发生已经过去了25年,南京警方从未放弃寻找凶手缉凶,但至今该案尚未侦破。此案也一直有网友关注案件的侦破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