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一住户遛狗不拴绳,宠物狗闯入邻居家中伤狗又伤人

2021-05-26 23:35:52 作者: 陵水一住户遛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5月26日消息(记者 林师堂)随着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饲养宠物犬的人越来越多,由此带来的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大小便、犬吠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也在不断增加,犬只伤人的情况更是频频发生。

郭先生手背受伤。记者 林师堂 摄

现象

遛狗不牵绳引纠纷

5月26日,陵水黎族自治县英州镇清水湾瀚海银滩小区的住户郭先生向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求助称,自己在家休息时,小区内一户人家养的一只狗闯入他家中,不仅将他咬伤,连他家小狗也被咬伤,要求对方赔偿遭到了对方的拒绝。

郭先生手背受伤。记者 林师堂 摄

据悉,事情发生在2021年5月23日傍晚。当天,郭先生躺在家里的沙发上玩着手机,房门开着为了流通空气,小区住户秦女士一家人带着狗从走廊经过,没有给狗拴绳,秦女士的狗随即进入郭先生家中,咬伤郭先生家中小狗,郭先生赶紧上前救自己的小狗,结果郭先生的左手也受了伤。

从走廊监控录像可以看到,5月23日晚上8点40分左右,秦女士一家人带着狗从走廊经过,期间并没有给狗拴绳,狗在进入郭先生家中后,数秒钟的时间便再回到走廊,随后郭先生追出房门,向秦女士展示受伤的手掌部分并讨要说法。

郭先生家的小狗被咬伤。记者 林师堂 摄

郭先生称,今年2月中旬,就发生过此类事情,他拴着小狗出门遛弯,结果小狗被秦女士家的狗咬了,此前已经提醒过秦女士,出门遛狗要拴绳,结果“悲剧”还是再次发生了。事情发生后,郭先生赶紧到医院检查,接种了狂犬疫苗。

“太可怕了,那狗直接冲进来,短短几秒钟的时间,我和我家的小狗都受了伤,现在出门都有阴影了。” 回想起5月23日晚上发生的事情,郭先生仍心有余悸。这一次,他希望秦女士一家能够将该犬只送走,并赔偿其损失。

郭先生接种狂犬疫苗通知单。记者 林师堂 摄

对于此事,秦女士回应称,5月23日晚,她经过走廊时,自家的狗也跟着出去,郭先生家的房门未关,小狗在房内吠,她家的狗没有拴绳,她也没有拦住,便跑了进去。事后,秦女士希望能带郭先生去治疗,遭到拒绝,双方就此事始终无法协调出结果。

回应

加强小区文明养狗宣传

5月23日,郭先生向辖区派出所报了警。陵水英州镇派出所的民警表示,他们也到现场进行了协调,但是双方态度都比较强硬,无法达成和解,而该事件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管辖范围,已告知市民可以去司法所或是法院起诉。

民警提醒,通过此事,狗主人要重视起来,文明养犬。而作为小区的物业,也应保障居民的居住环境安全,对小区业主温馨提醒养犬安全,起到管理作用,若是遇到没有拴绳的犬只,可以拨打“110”举报反映,也希望社区街道能够加大对违规遛犬行为的治理,进一步规范居民养犬行为。

“不反对小区里养狗,但是要文明养狗,如果连遛狗都不拴绳,怎么能保证狗不伤人。”小区住户吴女士说,小区养宠物狗的业主不在少数,一些人在小区里遛狗时不拴狗绳,还让狗随地大小便,这样不文明的养狗行为应当被制止。

对此,瀚海银滩物业相关人员表示,此前在发生类似的事情时,已经和住户沟通过,提醒住户遛狗拴绳,要文明养狗,物业将再次联系双方进行沟通协商,并再次与住户沟通出门遛狗要拴绳,如住户再次出现不文明养狗现象,将采取进一步措施,必要时会联系有关部门到场处理。

与此同时,物业将加强小区文明养狗的宣传,以往虽然有在公告栏、微信群、电梯内等小区公共区域宣传张贴过文明养狗的有关条例,但效果仍未达到预期。下一步,会将此事反映给上级领导,对小区文明养狗进行更进一步的宣传,提升小区内住户的文明养狗意识,避免狗狗伤人事件再次发生。

律师

携犬出户必需佩牌拴绳

现如今,小区里养狗不牵狗绳的情况不少,那么律师是怎么看待此事呢?针对此事,海南云常律师事务所杜佳能律师介绍说,近些年,城市中养犬居民逐渐增多,因不文明养犬、不规范养犬引发的侵害和纠纷随之增多,类似矛盾在社会上反响不断。尽管现行法律对侵害发生后追责赔偿已有明确规定,但仍属于事后救济。如何防患于未然,成为人们的心中期待。

随着今年元旦《民法典》的实施,再到5月1日正式施行的《动物防疫法》,养犬管理的规范化与法治化成为板上钉钉的事,也对饲主的养犬行为提出了硬性要求。

杜佳能律师表示,饲养犬只要依规接种犬疫苗,携犬出户必需佩牌拴绳防伤人,犬只伤人无论对错,都要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文明养犬需要监管层面“把好关”。

为此,杜佳能律师建议:

1、饲养犬只,依规接种犬疫苗。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并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如不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饲主可面临罚款。拒不改正的,相关部门可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费用由饲主承担。

2、携犬出户,佩牌拴绳防伤人。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3、犬只伤人,无论对错,都要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监管部门还可对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进行罚款、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人员伤亡的,上述人员还将面临刑事责任。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