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利明,男,原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因为文强案而一起受审,审讯过程中,赵利明称,年年为文强拜寿实非所愿,乃是情不得已。赵利明说,文强为人霸气,之前自己曾经因为没在其生日时前往拜寿而被文强“边缘化”,工作极不好开展。因此,此后每年文强生日来临,接到文强之妻周晓亚电话后,他都会乖乖前往,奉上数目不小的寿仪。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至2009年,被告人赵利明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政委、重庆市公安局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期间,不依法履行职责,包庇、纵容谢才萍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
2005年,谢才萍等人因聚众赌博被捉获后,赵利明阻挠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依法查处谢才萍。
2006年底、2007年初,为使谢才萍等人开设的赌场免受治安查处,赵利明打电话请托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总队长予以关照。
2008年8月至2009年4月,谢才萍被公安机关列为在逃人员,赵利明两次接到谢才萍电话仍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谢才萍长期逃匿,导致对谢才萍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查禁工作严重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