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作文字观——对一类书法文献的解读

2020-08-03 05:32:23 作者: 宜作文字观—

除了赋以外,韩愈的《送高闲上人序》也是论草书的名篇,书法论文选以及书法美学史、批评史对它都很关注。从写作动机上判断,该作也是一篇应酬文,其中对草书形态的描绘有草书赋的影子,但却峰回路转,异景突现。笔者以为,这一篇文章的妙处仍在其构思立意,而不在其对书法的认知。高闲擅作草书,在当时颇有名气,然而在韩愈看来,高闲的书法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至少没有达到张旭的高度,这一点韩愈是表达到了,但是说得迂回婉转。作者先说做事要身心投入,接着以张旭为例阐明他的观点,张旭能够“可喜可愕,一寓于书”“今闲之于草书,有旭之心哉!不得其心而逐其迹,未见其能旭也”〔6〕,最后还找出了高闲不能达到张旭那种境界的原因在于出家人的思想观念,即淡然无所嗜。有论者根据韩愈的表述,认为韩愈对草书的理解很深刻,宣扬了草书的抒情功能,认识到创作草书要将人的内在感情和天地事物的形象结合起来,做到“意”与“象”的统一〔7〕。对于草书能否抒情达性,韩愈的理解是否完全成立,可以见仁见智,但韩愈很明显地回避了一个问题,即不谈高闲的书法有多好,而是转移话题,这样就避免了像赋一样从各个角度去夸赞草书的美,也避免了写出违心之作,这正好与韩愈的古文写作主张相吻合,反对骈俪之风,不做空谈。有人可能要问,是不是韩愈不擅长骈体文章,所以才故意写这样的古文?应该说韩愈是深知骈体的赋最适合表达对书法的赞美,这从他写的《石鼓歌》可以看出来。《石鼓歌》赞美石鼓文,体裁选用歌行体,长篇铺叙,气势磅礴,与赋的表达手法极为近似。因此,韩愈并不是不擅长骈体文章,他以古文形式给高闲写文章,显然是回避的心态。或许高闲想看到的是一篇赞美的文章,韩愈也是心知肚明,但韩愈毕竟以文名世,遂有迂回之术,高闲看到此文或许失望、生气,以致绝望了。

除了此文以外,杜甫的《李潮八分小篆歌》也是同一类型的诗作,虽然赞美的不是草书,但其写作手法与草书赋颇有些类似。杜甫应外甥李潮的请求而作诗,提出了“书贵瘦硬方通神”的审美观,却遭到了苏轼的反对,“杜陵评书贵瘦硬,此论未公吾不凭。短长肥瘦各有态,玉环飞燕谁敢憎”〔8〕。苏轼不会不理解杜甫写诗的具体情境和动机,但还是较真一下,毕竟自己的字比较肥硕,或许杜甫并不认为书法只有瘦硬一个标准,只是为了鼓励李潮而这么一说,可见,赞美歌颂性质的诗文写作有感性、冲动的成分在其中。同样,韩愈的《石鼓歌》中说“羲之俗书趁姿媚”也是这个道理,虽然《石鼓歌》不是评论某个人的书法,而是评论上古的文字遗迹,带有崇拜的心理。

[明]徐渭 草书杜甫诗轴 189.5cm×60.3cm 纸本 上海博物馆藏

三、和草书论的差异

以上所举诗文虽然以草书或书法作为主题,对我们理解书法有一定帮助,但是与专门的书法理论相比,其差别还是显而易见的。经典书法理论中对草书的阐释无不言简意赅,或一语中的,或议论精警,或思想深刻,对我们学习书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或借鉴意义。例如,孙过庭《书谱》中概括各种字体的审美特点,“篆尚婉而通,隶欲精而密,草贵流而畅,章务简而便”〔9〕,寥寥数语就把不同字体的审美特点说得很透彻;又说,“草不兼真,殆于专谨;真不通草,殊非翰札。真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性情;草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10〕,精彩地阐释了草书与楷书之间的关系。再如,苏轼说“真书难于飘扬,草书难于严重”〔11〕,楷书以端庄雅正为特点,但是容易呆板,要做到有庄重中有飘逸之气,确实很难,而草书行笔流利,容易陷入油滑,要做到流畅之中有稳健之气,确实需要功夫,所以苏轼的这句话确是甘苦之言。又如,米芾说“草书若不入晋人格辙,徒成下品”〔12〕,晋人的草书之所以能作为典范,不仅仅是晋尚韵的书法审美高度难以企及,更重要的是书家的人格精神高度难以企及,书法审美追求完美的自然状态难以企及,所以米芾的话也为大家所认可。再如,刘熙载《书概》中说“古人草书,空白少而神远,空白多而神密。俗书反是”〔13〕,巧妙地阐释了草书在布白方面的特点,提醒我们留意古人的布白处理;又说,“昔人言为书之体,须入其形,以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若愁、若喜状之,取不齐也。然不齐之中,流通照应,必有大齐者存。故辨草者,尤以书脉为要焉”〔14〕,作者这句话提出草书之所以形态各异就是要在不齐之中求得大齐,即动态的和谐,而不是机械地整齐,这是多么简约的解释;又说,“正书居静以治动,草书居动以治静”〔15〕,这与孙过庭、苏轼等对草书和楷书关系的阐释,有异曲同工之妙,值得玩味。很明显,这些论草书的文字都是极为理性的,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对我们学习书法有认识和启迪意义,而应酬之文显然有别于它们。

[唐]张旭 古诗四帖卷 28.8cm×192.3cm 纸本 辽宁省博物馆藏

四、宜作文字观

文章写作有传统讲渊源,从以上所举诗赋文章可以看出,讨论书法的诗文也不例外。书法理论源于对草书美的体察和感知,而这种最初的感性的朦胧的体察,后来有了不同的发展路径。一种路径是人们对书法的认知越来越理性化、条理化,出现了专门的书法理论著作,如《书谱》;还有一种是理性认知的感性表达,如书法家留下的只言片语的观点看法,这一类著作类似于古代的诗话、词话或者评点著作,极具中国特色,书法家往往无意中表达一点看法,或在题跋中,或在某文章中,或是随口说出,也不做具体论证,但极有见地,极具个性,常常赢得赞赏,但也因为表述得较随意,引来许多争议,如赵孟頫《兰亭十三跋》;再有一种就是继续沿着草书赋的路子,表达一种热烈的难以名状的审美体验,如上文所举,但很多人却用这种方式来应酬书家,也是值得思索。当然,书论的发展路径远不是这几条所能概括,但限于本文主题,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