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坠玻璃砸中幼童致死,终审判决:物业公司全责 2020-09-27 15:44:36 作者: 高楼坠玻璃砸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2/2 首页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