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社
2011-12-03 14:59:37   来源:   点击:

    (1946年,台湾~)民间所推动的,舞蹈教育的私人舞蹈补习班与社团之泛称。1957年「台湾省电影戏剧管理办法」歌舞团登记管理规定,凡是全省各县市开班教授民族、芭蕾等舞蹈,都需以「社」为名称,向教育局登记查验;娱乐性的歌舞团,则以「团」为名登记,以兹区别。後来民间舞蹈社团又改称「舞蹈研究社」,2006年後则统称为「舞蹈短期补习班」。现今台湾舞蹈社团分为私人开办的舞蹈短期补习班,以及隶属於各级学校的课外活动社团两类,但「舞蹈社」一词的通俗概念,仍旧以短期舞蹈补习班为主。

      1946-1954年间舞蹈社开创者有林明德、蔡瑞月、李彩娥、黄秀峰、许清诰、康嘉福(安田敏秀)、辜雅棽、张雅玲、李淑芬、李天民、林香芸、刘玉芝、李惠美(铃木惠美子)等,在舞蹈艺术活动尚未普及的台湾社会,这群舞蹈前辈们对舞蹈教育的推广多所贡献。他们的舞蹈风格大多受到欧美古典芭蕾或日本新舞踊的影响,而传统中国古典舞蹈,则以探索中国戏曲中的武功与身段,综合形塑出台湾早期风格的舞蹈面貌。舞蹈社的舞蹈家经常举办作品发表会,社员亦不时参与舞蹈比赛。早期影视传播媒体尚未普及,除了电影中的舞蹈影像,舞蹈社的展演活动成为舞蹈艺术教育推广的途径,奠定了台湾舞蹈繁荣的根基。

    今日私人开办的舞蹈社,仍旧非常普及,其教学对象年龄层包括;幼儿、青少年、成人、老年等喜爱舞蹈的人士,授课内容依着教学者的专长,有专门教导芭蕾、现代舞、民族舞蹈、生活律动、踢踏舞或各类型混合的教学方式。舞蹈社大多因应社会节庆定期举办各种集会、欣赏会、观摩展,并积极参与当地的文化活动或大型舞蹈竞赛(如早期的民族舞蹈比赛、现今的学生舞蹈比赛、蒙藏舞蹈比赛等),舞蹈社也会自组舞团,定期为学员们举行成果展演,将所学呈现於舞台上。

    另一方面,「舞蹈社」一词,近年来也用於学校的课外活动中的社团活动,其运作与组织模式,不同於私人兴学的舞蹈补习班;学校开办的舞蹈社团(dance club),搭配於学校的课後活动,而高中或大专院校舞蹈社团则是学生自组的研究性社团,随着时代潮流产生的流行思维与关注面向,因而产生各式舞蹈类型的舞蹈社团,如:舞研社、土风舞社、现代舞蹈社、热门舞蹈社、国际标准舞社、原住民舞蹈社、国际民俗舞蹈社、佛朗明哥舞蹈社、流行舞社、世界舞蹈社、有氧舞蹈社等。因为舞蹈社团的参与者,研究舞蹈的态度与热情,提升了台湾舞蹈的普及率。

    中文关键字: 中华民国舞蹈学会 , 舞蹈社团

    英文关键字The National Dance Association of R.O.C. , Dance Club ,

    参考资料

    1. 陈玉秀。1995。《台湾的表演舞蹈──光复前後台湾舞蹈史研讨会专集。台北: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
    2. 李天民、余国芳。2005。《台湾舞蹈史上》。台北:大卷文化。
    3. 赵郁玲。2007。《凝视与回眸--台湾舞蹈书写》。台北:五南。
    4. 李维伦。〈舞蹈社〉。台湾大百科全书,「舞蹈」。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4905。
    5. 中华民国舞蹈学会。http://www.nd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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