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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2009-03-30 13:47:37   来源:   点击: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环节,在组织中的作用愈发重要.通过培训,可以改进,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从而促进组织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公司十分重视员工培训,将其作为人力资本投资.本规定为规范公司员工培训管理而制定.
    一,培训形式
    一,内部培训
    公司人事处每学期开学之初或每期新员工入职之后组织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学习公司发展历史,规章制度,了解白云文化.根据员工培训需求,人事处利用现有的教学资源定期举办校内行政干部管理培训,各系利用自身教学资源为公司的员工进行业务培训.
    二,外协培训
    公司人事处在调查培训需求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聘请外部专家,学者,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师来公司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
    为提升全院员工的学历层次,公司鼓励员工在职进修.公司不定期与省内外著名高校合作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或其它形式进修班.员工还可报读本市其他学校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或在职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外派培训
    为提升员工工作能力,不断更新知识,公司每年选派员工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业务进修.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员工参加业务培训或业务进修的,须凭经公司领导批准的进修培训计划(文件)到人事处领取《员工培训项目审批表》,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审批等手续.
    二,参加业务培训的待遇
    1,在校服务满1年以上的员工,工作表现良好,认同白云文化,愿在公司长期工作,经参加国家组织统一考试,获得在职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入学资格,愿意与公司签订服务期协议,凭《录取通知书》,"教育收费统一收据"和本人亲笔书写的"申请报告",经公司各级有关领导批准后,其当年学费在15000元以内(超出15000元者按15000元计),公司每学年末可报销当年学费的30%,取得学位为公司服务三年后可报销余额的学费.学习期间如需占用工作时间,可按公假处理.获得学位的员工,工薪待遇按同等学历研究生对待;如未获得学位只获得结业证书的员工,可参照研究生班(或双学士)毕业给予工薪待遇.
    2,批准公费公假参加业务培训的员工,在学习期间其待遇按公出处理,培训费用按所批的标准由公司支付;仅批准公假的员工,在学习期间其待遇按公出处理;仅批准公费的员工,其培训费用(不含学习期间的工资,奖金)由公司支付.
    3,关于培训费的支取或报销:经公司批准公假,公费或公费公假参加培训的员工,应持已办理审批的书面申请到人事处办理登记手续.符合签订服务期协议的,按本规定有关条款签订服务期协议,由人事处负责人核对并签署后,方可到财务处办理培训费支取或报销.未经人事处负责人确认,财务处将不予办理支取或报销手续.
    三,服务协议与服务期限
    经公司批准用公假,公费或公费公假参加业务培训,达到签订服务期协议标准的均应与公司签订服务期协议.服务期自培训结束之日起计算,服务年限的标准略:
    四,违约处理及违约金
    在双方确认的服务期内,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或因违纪被辞退的,需作出以下赔偿:
    1.培训费用:培训费用退还额=培训费用总额/服务期总月数×未能履行服务期月数
    2. 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圆整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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