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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筹备组各部门主要职责
2012-02-07 20:42:29   来源:   点击:

    公司筹备组各部门主要职责

    1 综合部主要职责

      1.1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现代化管理,紧紧围绕公司筹备组中心工作,为领导决策管理当好参谋和助手,努力搞好服务。

      1.2 做好信息调研,及时掌握公司筹备组各类工作动态,畅通信息渠道,编写好《长三角城际铁路信息》、《专报信息》等信息载体。做好长三角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的调查与分析。负责公司筹备组办公信息系统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

      1.3 组织或参与筹备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并对各部门召开的会议进行管理,负责组长办公会议、组务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1.4 做好对公司筹备组决定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的贯彻执行情况的催办、督查工作。

      1.5 组织或参与公司筹备组有关文电和领导讲话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对各部门草拟的文件进行核稿。

      1.6 负责机要和保密工作,负责公司筹备组印鉴的管理使用,办理公司筹备组和各工程指挥部印鉴制发、启用和缴销。

      1.7 主管各部门并负责指导指挥部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公司筹备组的文件收发、缮印等办理工作。

      1.8 负责管理党政文书、科技和会计等档案,并指导指挥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筹备组史志工作。

      1.9 负责公司筹备组外事接待工作,安排公司筹备组领导的外事活动;负责公司筹备组范围内对外交流组团和办理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出国(境)项目审核、报批、申领护照、签证等手续;负责协助处理涉外工作中的问题,对涉外人员和出国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负责对外协作的管理工作。

      1.10 对公司筹备组各部门接待事务进行管理,负责和协调接待部、省市及外单位领导。

      1.11 负责或组织对人民来信来访进行接待、处理、督办和检查工作。

      1.12 负责公司筹备组劳动保护用品、低值易耗品、家具、办公用品的计划、购置、保管、维修及报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司筹备组人员乘车证的请领、填发、缴销。负责办理公司筹备组人员出差乘车证的签证、发放、缴销;负责汽车的管理使用。协调物业管理工作。

      1.13 根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结合实际,拟定干部人事工作具体规定和管理实施办法。

      1.14 配合上海铁路局干部人事部门负责对公司筹备组调入和助勤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1.15 负责专业技术干部队伍的建设,协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1.16 负责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干部情况统计分析和中层以下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1.17 根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劳动工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和管理实施办法。

      1.18 配合上海铁路局劳资部门负责对公司筹备组劳动和工资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执行公司筹备组劳动工资计划,做好劳动工资统计工作。

      1.19 协调做好公司筹备组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管理公司筹备组的行政事务性经费、工资、福利费用及资金的发放。管理公司筹备组津贴、奖励、假期等工作。

      1.20 负责公司筹备组劳动用工管理,参与劳动争议的调解。

      1.21 负责协调企业文化建设。

      1.22 参与公司组建、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对外投资、承包租赁过程中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23 协调组织公司筹备组立章建制工作,协调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1.24 负责法律事务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组织有关部门检查、监督执行法律和行政规章情况。

      1.25 做好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等合同日常管理工作。

      1.26 负责党群管理、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工作。

      1.27 承担公司筹备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计划财务部主要职责

      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负责本单位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建议)、调整计划的编报和落实。

      1.2 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管理。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工程造价管理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办法和补充规定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业务部门,按规定审核、批复预算,做好预算日常管理。

      1.3 负责本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落实工程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物质招投标工作。

      1.4 负责按规定审核验工计价。根据验工计价情况,准确、及时完成验工计价工作,做好验工计价付款台帐建档、管理工作。

      1.5 负责本单位投资统计工作,按期编制、上报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资料。

      1.6 依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科学、合理地组织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实施会计监督;按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1.7 根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财经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基本建设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和各项内控制度并贯彻执行。

      1.8 根据铁道部下达的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依法、合理筹集使用建设资金,负责建设资金的预算、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1.9 定期组织建设项目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准确地为领导提供有关资金筹集、使用及成本支出等方面的数据、资料,为领导决策服务。

      1.10 参与合同谈判、签订,负责经济合同的建档管理工作。

      1.11 负责对日常各项经费支出的预算、审核、把关,确保各项财务收支合规、合法。

      1.12 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工作。

      1.13 负责组织安排财会人员继续教育。

      1.1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责

      1.1对公司筹备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管理工作负责。

      1.2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颁发的有关铁路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等文件,执行工程鉴定意见、施工承包合同及现场施工管理。

      1.3按工程管理部的内部分工,行使建设单位的技术管理职责。

      1.4负责组织或委托办理征地拆迁工作

      1.5负责本范围项目的施工、设计的招投标,并会同计财部签订有关经济合同,提供技术参数和数据。

      1.6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及组织设计交桩、交底工作

      1.7负责审定施工(含大临)过渡方案和开通方案,并组织实施。

      1.8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质量工作,定期配合安全、质量检查。及时处理安全、质量事故,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规则》。

      1.9对工程验工计价提出审核意见,组织竣工验收交接,组织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和决算。

      1.10对Ⅲ类变更设计负责审批,对Ⅱ类变更设计提出审核意见。

      1.11协助计财部提供审计有关资料及固资转户工作。

    4.技术装备部职责

      1.1 贯彻执行国家及铁道部颁布的铁路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结合筹备组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1.2 在铁道部政策指导下,根据筹备组工作目标和方针负责提出线路、路基、桥隧、机车车辆、专用通信、信号供电等有关技术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

      1.3 负责拟定线路、路基、桥隧、机车车辆、专用通信、信号供电等有关设备运用技术条件,提出设备制式选型、产品上道和入网使用意见。

      1.4 负责编制筹备组科技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科研开发及成果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1.5 负责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和奖励。

      1.6 负责科技信息和科普工作,承担新技术、新产品试验、审查工作。

      1.7 负责开展技术革新和对外技术交流合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现代化管理手段。

      1.8 负责筹备组管理信息化系统的规划与建设。

      1.9 负责部集采专供和归口的铁路物资管理。根据成本管理的目标要求,制订物资采购、供应、使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办法。根据管理权限公布物资归口采购目录和采购责任,公布实行招标采购物资的品种和技术条件。

      1.10负责建立健全市场价格信息和质量保证体系。规范物资招标采购活动,降低采购成本和资金风险,保证采购质量。

      1.11 组织筹备组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

      1.12 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安全质量部主要职责

      1.1范围

      1.1.1本标准规定了长江三角洲城际铁路公司筹备组安全质量部的职责、岗位基本技能、工作内容与要求。

      1.1.2本标准适用于长江三角洲城际铁路公司筹备组安全质量部。

      1.2职责

      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铁道部、省(市)政府关于基建工作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政策法规;执行有关路局关于既有线基建工作的细则、办法。

      1.2.2按公司筹备组的内部分工,行使建设单位的安全、质量管理职责。

      1.2.3负责本范围项目的监理招投标,并会同计财部签订有关经济合同,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

      1.2.4负责对监理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监理单位认真执行《监理规范》,履行监理合同要求。审查监理单位监理规划;会签单位验工计价,对有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提出处理意见。

      1.2.5负责定期组织施工安全检查、质量检查,及时处理施工安全、质量中存在的问题。

      1.2.6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竞赛及考核工作,开展优质工程活动。

      1.2.7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措施,参加既有线封锁施工安全把关。

      1.2.8负责向铁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手续。

      1.2.9参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及设计交桩、交底工作。

      1.2.10对施工中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处理。

      1.2.11对施工单位违反规章发生质量和险情提出处罚意见;对防止安全、质量事故的有功人员提出奖励意见。

      1.2.12 完成筹备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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