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有例外或者做特殊考虑:
1.如果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只要有一项超过了资产的账面价值,就表明资产没有发生减值,不需要再估计另一项金额。
2.如果没有确凿证据或者理由表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显著高于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可以将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视为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3.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结果表明,资产可收回金额显著高于其账面价值,之后又没有发生消除这一差异的交易或者事项的,资产负债表日可以不重新估计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比如一直是好人)
4.以前报告期间的计算与分析表明,资产可收回金额相对于某种减值迹象反应不敏感,在本报告期间又发生了该减值迹象的,可以不因该减值迹象的出现而重新估计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的确定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通常反映的是资产如果被出售或者处置时可以收回的净现金流入。
处置费用是指可以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但是财务费用和所得税费用等不包括在内。
企业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的确定:
1.公平交易中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
2.该资产的市场价格
3.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公平交易愿意提供的交易价格
企业按照上述要求仍然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以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的金额。
三、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确定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需要考虑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折现率三个因素。
(一)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预计
1.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基础
出于数据的可靠性和便于操作等方面的考虑,建立在财务预算或者预测基础上的预计未现金流量最多涵盖5年,企业管理层如能证明更长的期间是合理的,可以涵盖更长的期间。
企业管理层在每次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应当分析以前期间现金流量预计数与现金流量实际数的差异情况,以评判预计当期现金流量所依据假设的合理性。通常情况下,企业管理层应当确保当期预计现金流量所依据的假设与前期实际结果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