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鹿港元昌行最初建造的时间无具体资料可供考据,亦有一说该建筑建於约清乾隆50年(1785)左右。惟依据元昌行染房之发展历史考证,三层楼高之建筑原为经营布装,「元昌行」染房公司於日据昭和6年(1931)正式设号今址,而今所见之街屋立面系完成於日据昭和9年(1934),即日治时期鹿港市街改正时完成整建。元昌行乃鹿港长条式街屋建筑中最具代表性者,而特殊之双层楼井构造为鹿港名匠施水龙先生的杰作,其构造之巧妙,雕工之精细,在鹿港传统建筑中独一无二,而内部的彩绘装修为着名彩绘世家代表人物郭新林先生的真蹟作品。由於元昌行特殊的挑高楼井、精致木作与精美彩绘,民国58年(1969)轰动卖作电影扬子江风云即选此为拍片场景。元昌行原本面临拆毁命运,惟因家族「少主」李奕兴的坚持,故仍能屹立至今,而彰化县政府亦已将元昌行列为指定古蹟,期使元昌行的历史风华得以永远保存。
【建筑特色】
鹿港元昌行为典型之连栋式长条式街屋,进深达54公尺,采共用壁方式,三层楼建物中每层楼高均超过5米。建筑方法上属搁楹式,结构依靠大梁与共用壁支撑。元昌行共有前後四进,一楼第一进为骑楼,进入正门後到第一个楼井,连结第二进的厅堂,属商业性店铺空间。元昌行之楼井在三楼屋顶采封闭型式的天窗,除了方便货物上下升降的功能之外,亦有采光之功能。建物一楼与二楼的楼井错开,形成空间与光影的动态流动。第一中庭处有水井,右侧有砖砌厨房与盥洗空间。第三进前半部是祭祀的厅堂,厅堂的後侧为主人卧室。穿过第三进为第二中庭,接着是第四进建筑,据说原是作为染房的工作空间。第二进建筑之二、三楼,均为「前堂後室」的空间配置。二楼临街空间原作为店铺之仓库之用。鹿港元昌行特殊的双层楼井、天窗、栏杆、雕花、卦屏、彩绘等,处处显露当年富商的气派,更在建筑、木雕与彩绘方面蕴涵深厚的艺术价值。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