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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老街保存事件
2011-12-03 09:06:34   来源:   点击:

    (1989年,台湾台北县三峡民权街~2007年,台湾台北县三峡民权街)文化资产保存史上重要事件之一。三峡街原名三角涌街,泛指鸢山东北端、三峡溪旁的古市街,包括现今所称的民权街及中山路,此街约形成於18世纪末叶(清乾隆末年至嘉庆年间),居民以农耕为主,伐木、制炭及采藤为辅。1820年代(道光初年)垦民於近郊种植蓝染的原料植物小菁(又称木蓝)及大菁(又名山蓝)成功,加上樟脑及茶叶产量增加,街市日益发达。

    1895年(明治28年)台湾割让日本,日军运输船队航经三峡附近遭遇义军埋伏,近30人阵亡,随後两军爆发激烈战斗,致使三峡街焚毁,数年後陆续重建完成。1916年(大正5年),三峡街进行街区整顿,将道路拉直拓宽为7-8公尺、於两侧铺设排水沟、以及增设砖拱亭仔脚,居民则於临街面新建混合汉式、日式及洋式风格的汉和洋混风的三道拱圈的牌楼面。在三峡街中,以位於鸢山及三峡溪之间的民权街最为繁荣,街道长约260公尺,多数店仔厝(今俗称街屋,共105间)尚保存历史风貌,为台湾北部目前所保留最长的老街之一;位於鸢山北麓的中山路,也有同型的店仔厝34间。

    1971年三峡都市计画将民权街规画为16公尺计画道路,其两侧店仔厝的临街面将遭到深浅不同的拆除。1989年台北县政府着手徵收民权街计画道路用地,引起文化界抗议;次年三峡镇公所将位於街头、计画道路上的福德祠拆除,再度引发争议。1991年内政部指定民权街为第三级古蹟而加以保存,引起当地住户之不满,采取激烈抗争,并发起解除古蹟指定连署。1993年内政部迫於压力解除其古蹟之指定,但因临街土地已徵收,当地住户改建不易。2002年北县府透过都市计画「历史风貌特定专用区」奖励补助方式,逐渐获得居民认同,并於2004年获得文建会补助进行「三峡三角涌老街传统建筑风貌保存原样复旧及景观道路改善工程」,内容包括公共管线地下化、砖拱廊及牌楼面修复、第一落修复、入口广场及警察局立面仿古等,2007年完工,居民成立「三角涌老街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维护。三峡老街是台湾所指定的第一条街区型古蹟,在透过「文化资产保存法」保存失败後,幸运地透过都市计画方式而获得保护,成为北部地区休憩旅游的胜地。

    中文关键字: 古蹟 , 文化资产保存法 , 都市计画 , 文化资产保存运动

    英文关键字Historic Relics ,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Law ,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 Movement , Urban Planning

    参考资料

    1. 林会承。1989。《三峡、大溪、老湖口老街街屋立面调查、测绘》。台北: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
    2. 陈智仁。2008。〈三峡老街复旧工程完工启用〉。收於《2007台湾文化资产保存年监》。林会承主编。台中:行政院文建会文化资产总管理处筹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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