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 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为2×10年1月1日至2×11年6月30日。
(一)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也就是有多少钱计入“在建工程”)
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下同)的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资本化金额=资本化期间总利息—闲置资金的投资收益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公式: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
【补充例题】
假设企业用于建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一般借款支出情况如下:2008年1月1日支出900万元,3月1日支出700万元,12月1日支出160万元;2009年1月1日支出350万元,7月1日支出900万元。
【正确答案】
则2008年一般借款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
=900×12/12+700×10/12+160×1/12
=900+583.33+13.33=1496.66(万元)
2009年一般借款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
=1760×12/12+350×12/12+900×6/12
=2560(万元)
3.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补充例题·判断题】(2007年)
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建造资产的累计支出金额未超过专门借款金额的,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扣除该期间与专门借款相关的收益后的金额,应当计入所建造资产成本。( )
【正确答案】√
将下面例15、16、17结合起来学
【例11-15】(只有专门借款)
ABC公司于2×10年1月1日正式动工兴建一幢厂房,工期预计为1年零6个月。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分别于2×10年1月1日、2×10年7月1日和2×11年1月1日支付工程进度款。
ABC公司为建造厂房于2×10年1月1日专门借款3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5%。
另外,在2×10年7月1日又专门借款6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6%。借款利息按年支付(“应付利息”)。(如无特别说明,本章例题中名义利率与实际利率相同)
ABC公司将闲置借款资金用于固定收益债券短期投资,该短期投资月收益率为0.5%。
厂房于2×11年6月30日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ABC公司为建造该厂房的支出金额如表11-3所示。
表11-3 单位:元
日 期 | 每期资产支出金额 | 累计资产支出金额 (计算出来) |
闲置借款资金用于短期投资金额(计算出来) |
2×10年1月1日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00000 |
2×10年7月1日 | 35000000 | 50000000 | 40000000 |
2×11年1月1日 | 35000000 | 85000000 | 5000000 |
总 计 | 85000000 | - | 60000000 |
由于ABC公司使用了专门借款建造厂房,而且厂房建造支出没有超过专门借款金额,因此,公司2×10年、2×11年建造厂房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计算如下:
(2)计算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2×10年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金额
=30000000×5%+60000000×6%×6/12=3300000(元)
2×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金额
=30000000×5%×6/12+60000000×6%×6/12=2550000(元)
第二步:闲置资金的投资收益
(3)计算在资本化期间内利用闲置的专门借款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的收益:
2×10年短期投资收益
=15000000×0.5%×6+40000000×0.5%×6=1650000(元)
2×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短期投资收益
=5000000×0.5%×6=150000(元)
第三步,确定资本化金额
(4)由于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应当以其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闲置的借款资金进行短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因此:
资本化金额=资本化期间总利息-闲置资金的投资收益
公司2×10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3300000-1650000=1650000(元)
公司2×11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2550000-150000=2400000(元)
(5)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①2×10年12月31日:
借:在建工程——××厂房 1650000
应收利息(或银行存款)1650000
贷:应付利息——××银行 3300000(总利息)
②2×11年6月30日:
借:在建工程——××厂房2400000
应收利息(或银行存款)150000
贷:应付利息——××银行2550000(总利息)
【例11-16】沿用【例11-15】(只有一般借款)
假定ABC公司建造厂房没有专门借款,占用的都是一般借款。
ABC公司为建造厂房占用的一般借款有两笔,具体如下:
(1)向A银行长期贷款20000000元,期限为20×9年12月1日至2×12年12月1日,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
(2)发行公司债券1亿元,于20×9年1月1日发行,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8%,按年支付利息。
假定这两笔一般借款除了用于厂房建设外,没有用于其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
假定全年按360天计算,其他资料沿用【例11-15】。
鉴于ABC公司建造厂房没有占用专门借款,而占用了一般借款,因此,公司应当首先计算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作为资本化率,然后计算建造厂房的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将其与资本化率相乘,计算求得当期应予资本化的借款利息金额。具体如下: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
第一步:计算资本化利率
(1)计算所占用一般借款资本化率:
一般借款资本化率(年)
=(20000000×6%+100000000×8%)/(20000000+100000000)×100%
=7.67%
第二步:计算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
2×10年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
=15000000×360/360+35000000×180/360
=32500000(元)
2×11年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
=85000000×180/360
=42500000(元)
其中:8500万元=第一年的(1500万+3500万)+第二年的3500万
第三步:计算每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一)2010年
2×10年为建造厂房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32500000×7.67%
=2492750(元)
而2×10年实际发生的一般借款利息费用(实际的总利息)
=20000000×6%+100000000×8%
=9200000(元)
(二)2011年2×11年为建造厂房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42500000×7.67%
=3259750(元)
2×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实际发生的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期间的总利息)
=20000000×6%×180/360+100000000×8%×180/360
=4600000(元)
上述计算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没有超过两笔一般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可以资本化。
(4)根据上述计算结果,账务处理如下:
①2×10年12月31日:
借:在建工程——厂房2492750
财务费用6707250(倒挤)
贷:应付利息——××银行9200000(实际的总利息)
②2×11年6月30日:
借:在建工程——厂房3259750
财务费用1340250(倒挤)
贷:应付利息——××银行4600000(实际的总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