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改方案介绍
2009年5月,在上海获批“双中心”后,“深港地区”顺利获得了国务院批复的“五大中心”: 全球性的“金融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创新中心”和“国际文化创意产业中心”。
《深圳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获批,深圳在已有的经济特区基础之上,又成了名副其实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是深圳1980年8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设置经济特区后,又一重大发展机遇期。
这一批复也使得深圳成为现有7个综改区中,综改方案获批等待时间最短的一个试验区。深圳综改方案从去年7月《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拟定的同时开始筹划,于今年初方案制订完毕并上交国家发改委后,开始等待国务院最后批复。
熟悉情况的人士告诉记者,国务院要求深圳:“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窗口’、‘试验田’、‘排头兵’和示范区作用”,并明确提出:“深圳有条件、有基础、有能力做好的改革事项,优先考虑放在深圳市先行先试。”
而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综改方案获批后,深圳的“特区版图”范围将有望得到扩充。这也使深圳“特区范围”扩大到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盐田区之外的宝安区和龙岗区成为可能。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这一步要“另行按程序报批”。
按照方案设想,深港之间将实现资金、货物、信息等要素流动更加便捷和安全有序,两城力图在高端航运服务领域开展合作与融合,共同打造世界级港口群,共建具有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的物流枢纽、亚太地区最重要的多式联运中心和供应链管理中心。同时,深港两地也将力求共同打造具有商业贸易、展示推广、旅游休闲等功能的世界级贸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