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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仪书院
2011-12-03 16:22:18   来源:   点击:

    书院制度发端於唐,宋、元时达於鼎盛,迄於明清时仍维持不衰。书院有别於官学,是另一种民间兴办学校的场所。位於高雄县凤山市凤岗里城隍庙边的「凤仪书院」,是目前台湾所保存的清代古书院中规模最大的一座,亦是凤山市最早的一所民间兴办之学校,其於民国七十四年(1985)十一月指定为第三级古蹟,类别为书院,土地所有权属为教育部学产用地。

    凤仪书院首次见诸文献为清光绪二十年(1894)卢德嘉所编辑之「凤山县采访册」,依据采访册中所记载,凤仪书院系初创於清嘉庆十九年(1814),其建造是由知县吴性承发动捐款、捐地,再由候选训导岁贡生张廷钦所建。当时此书院位凤山县署(今曹公国小所在地)东,共计屋卅七间,正中厅事三间,左右官厅房各二间,两廊学舍十二间,讲堂三间,头门五间,义仓九间,圣蹟库一间,规划相当完善。设有试桌为古代学童求学及岁试的地方。原建筑规模前有照壁,左右各有一门出入,左门上题「登云路」,右门上题「步天衢」,落成时曾刻木碑为记,文为「以为欲振民风,宜培士气,询诸绅士,议建书院」、「邑中诸绅士踊跃捐输,相助为理。而继官斯土者,亦咸创鹤俸以期於成。由是旧治大成殿焕然一新,而建书院於新邑署之东偏,额之曰凤仪」。

    凤仪书院最重要的价值在於它的建筑,它从清嘉庆十九年(1814)初创之後,除了光绪年间的修缮之外,几乎未受到改动。日治时期又因传统书院功能丧失,而被充为他用,但木结构、砖石墙体及屋顶仍为清代原物。据学者考证,甚至木结构都属嘉庆年间之原创物,丝毫未遭更改。这些木结构的细部中仍依稀可见当时的雕琢线条、刻工技巧以及油漆彩画的色彩与题材,就台湾建筑史而言,凤仪书院成为嘉庆年间泉派建筑的一个指标,亦是一座可以作为时代风格比较的代表建筑,因此更显得珍贵。

    凤仪书院的原始规模宏大,除了现存的照壁、门厅、讲堂、左右学舍以及後落的厅室外,其东侧的试院也尚残存一部份,据文献史料记载,清代的规模还包括义仓、圣蹟库、圣蹟亭及奎阁等,规制至为完整,在清代台湾书院中能有这等规模者实不多见,俨然形成台湾府以南最主要的文化重心。因此凤仪书院在清代台湾书院史上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参考资料

    1. 何健豪撰【高雄县政府,《发现古蹟之美》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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