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条件:
1月1日,大方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甲公司销售一批A商品,同时从甲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A商品的销售价格为3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1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另向大方公司支付341万元。
1月6日,大方公司根据协议发出A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341万元;该批A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5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
大方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341
贷:主营业务收入 2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
贷:库存商品150
①借:原材料 1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10
②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10*25%)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7.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7.5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0.75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0.75
对第二个事项:
题目条件:
10月15日,大方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合同约定:
该批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万元,包括增值税在内的B产品货款分两次等额收取;第一笔货款于合同签订当日收取,第二笔货款于交货时收取。
10月15日,大方公司收到第一笔货款234万元,并存入银行;大方公司尚未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B产品的成本估计为280万元。至12月31日,大方公司已经开始生产B产品但尚未完工,也未收到第二笔货款。
大方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借:主营业务成本140
贷:库存商品 140
提示:不应确认收入,应作为预收账款
①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贷:预收账款234
②借:库存商品14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140
③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15 (200-14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15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 (200-140)-1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5
借:盈余公积 4.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5